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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6-30

昌都地区


 


        昌都县 旧名察木多。在西藏自治区东部,邻接青海省。澜沧江上游扎曲和昂曲在境内汇合,川藏公路斜贯。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清末一度置昌都县。原西藏地方政府设昌都宗。1960年合并原拉多宗复改昌都县。古迹有卡若、小恩达遗址,昌都摩崖造像和绛巴林等寺。卡若遗址距今4000多年,是我国西南地区保存较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
        贡觉县 贡觉,藏语意为“贡”活佛在“觉”地方定居。在西藏自治区东部、金少江西岸,邻接四川省。县人民政府驻莫洛镇。原西藏地方政府设贡觉宗,1960年与三岩合并贡觉县。古迹有相皮石棺墓。
        洛隆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怒江上游。县人民政府驻孜托镇。原西藏地方政府设洛隆,1960年与板多(硕督)谿合并改洛隆县。
        丁青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北部、怒江上游,邻接青海省。县人民政府驻丁青镇。原西藏地方政府设丁青宗,为原39族地区首邑。1951年设昌都第一办事处,1960年与色扎、尺牍两宗合并改丁青县。民间绘画独秀一枝,驰名藏区。
        江达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北部、金沙江西岸,邻接四川省。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曾置同普县,县人民政府驻江达镇。原西藏地方政府设 江达宗,1960年与西邓柯宗合并改江达县。南部及东北部森林广布。

 
        察雅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澜沧江上游。县人民政府驻烟多镇。1912年置察雅县,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察雅宗,1960年复改察雅县。境内有仁达摩崖石刻、烟多遗址和察雅大寺等古迹。
        芒康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东靠金沙江,西跨澜沧江,邻接川、滇两省。川藏公路南线及滇藏公路在此交会。县人民政府驻嘎托镇。清末曾设宁静县,原西藏地方政府设芒康宗(即江卡宗),1960年并盐井宗改宁静县,1965年又改名芒康县。盛产散盐。
        边坝县 边坝,藏语意为“吉祥光辉、祥焰”。在西藏自治区东北部、怒江上游。县人民政府驻草卡镇。原西藏地方政府设边坝宗,1960年与沙丁宗、杰顿谿合并改边坝县。林区面积广大。
        八宿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怒江上游,川藏公路经过南境。县人民政府驻白玛镇。原西藏地方设八宿宗,1960年改设八宿县。河谷地带。境内有嘎学岩画等古迹。
        类乌齐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北部、澜沧江上游,邻接青海省。县人民政府驻桑多镇。原西藏地方政府设类乌齐宗,1960年改类乌齐县。境内有噶玛、类乌齐等寺。
        左贡县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怒江与澜沧江纵贯。川藏公路通过北境。县人民政府驻汪达镇。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左贡宗,1960年改设左贡县。森林面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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