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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6-30

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历史发展概述

 

藏传佛教派别。格鲁,藏语意为善规,因该派倡导僧人严守戒律而得名,亦称“甘丹寺派”或“新噶当派”之藏语音转。相传西藏佛教后弘期卢梅从安多返藏时,喇勤贡巴饶赛将自己的一顶黄帽赠送给他。后来藏地持律大德均戴黄帽。宗喀巴创立格鲁派。也用黄颜色的帽子作为戒法重兴的象征,并成为自派的标志。

公元1314世纪时,藏传佛教萨迦、噶举诸派在政治上得势。上层僧人热衷于追逐名利,耽于酒色,且多有横行不法者,加之教派间战乱频仍,“颓废萎靡之相”日益严重。宗喀巴大师在西藏成名后,面对藏传佛教凌微、僧人戒律松驰的现象,改革宗风,倡导僧人严守戒律,阐扬显密关系,规定学佛次第,制定僧人生活规范、寺院组织系统等。1402年和1406年,先后写成了《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为创立格鲁派奠定了理论基础。1409年藏历正月,宗喀巴在当时的帕竹地方政权阐化王扎巴坚赞和内邬宗宗本南喀桑布等人的支持下,在拉萨大昭寺首次举办大祈愿法会,与会僧人1万余人。同年兴建甘丹寺作为根本道场,从而形成格鲁派。此后,西藏的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上下密院、青海的塔尔寺、佑宁寺、甘肃的拉卜楞寺等格鲁派大寺相继建成。清代以来,该派的达赖、班禅等活佛系统成为藏区最有权威的宗教领袖,格鲁派发展成为一个以寺院经济为基础的集团势力,寺院遍布藏区,成为最有影响的宗教派别。

格鲁派的教义,认为如来正法、不外教、证两种,而一切“教”的正法,摄在经、律、论三藏之中;一切“证”的正法,摄在戒、定、慧三学之中。故倡广学三藏,全修三学,通过多闻深思和认真修习,而通达慧学、教证圆满。该派在见、修、行方面,绍继阿底峡尊者所传龙树的中观思想,以自性空和缘起有为正见,即认为一切法俱是待缘而起,又俱是空无自性,一切法世俗谛有、胜义谛元;修习上止观兼重,二者互为补充而不偏执一端,具体修习方法有观察修、止住修、轮次修等;认为戒律为佛教之本,重视一切微细戒法,以身作则,依律而行。对显密二宗的关系,强调显密兼修和先显后密的次第。在第四部密宗的灌顶、近修等等方面,均以历代相承的教授为本进行阐述。西藏上下密院是该派弘扬密宗的根本道场,其他较大寺院亦设有密宗学院,称之为“居巴扎仓”。格鲁派从其创始人宗喀巴学经时候起,注意吸收各派教义之长,如噶当派所传菩提道次和菩提心教授,萨迦派所传胜乐、喜金刚修法,噶举派的乐空大手印法、那若六法、尼古六法等。此外,学僧亦十分注重文法、修辞、藻词、工巧、医学、星象历算等学科的学习。各寺都有一套较严格的学经修习制度和寺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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