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理县有关部门对县境内长征文物遗存的保护状况进行了摸底和了解,旨在加大依法保护力度。
据调查,理县境内现共有包括薛城城门洞红军石刻标语、维关红军石刻标语在内的10处红军遗址,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
物保护单位8处和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下一步,该县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长征文物保护安全宣传,提升村民保护意识,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坚持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依法科学保护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