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舞可追溯到古象雄文明时期,后来在古格时期得到发展,并流传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在古格遗址红庙大殿的壁画故事中对宣舞有清晰的记载;古格王为欢迎阿底峡大师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仪式,其中有十名身穿艳丽宣舞服饰的女子跳宣舞。据史书记载,1042年,以托林寺宣舞作为礼仪舞曾在欢迎阿底峡大师的仪式上表演。
古格宣舞有“十三宣舞”之说。宣舞作为礼仪舞,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由特定演员身着特定服饰进行表演,“十三宣舞”不得在民间表演。除“十三宣舞”外,在今札达县境内的底雅、楚鲁松杰、莎让等地盛行着多种表演形式,舞者身穿宣舞服,由一名男舞者手持皮鼓领舞,女舞者双臂相连以宣舞舞步边唱边舞,以“龙体”线条和变幻队列先慢、后快的舞蹈节奏进行表演。歌词内容丰富、节奏感很强。目前人们将古格“十三宣舞”和民间宣舞统称为“古格宣舞”。
2007年被列入西藏自治区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被列为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西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