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12时30分许,马尔康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大郎足沟河沟里发现一头动物落水,请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马尔康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联系市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迅速前往救助。经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辨别,初步认定其为麂子,属省二级保护动物。麂子全身侵泡在水里,冰冷刺骨的河水已将麂子冻的无法行动,急需救上岸。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营救,民警从冰冷的水面上将麂子带上岸。上岸后民警发现,麂子没有外伤,决定将其送到野外放归大自然。
马尔康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任何猎捕麂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严禁猎捕、买卖、食用野生麂子。(杨洋 记者 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