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淋)四川省民族地区“9+3”毕业生注意啦,近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批准,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高职院校将实施2018年“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将开展2018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工作。值得关注的是,“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安排500名招生计划。普通类“9+3”高职单招原则上按照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根据安排,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对象为:符合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所报考招生院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
报考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于2018年4月25日8:00至4月27日17: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报考普通类“9+3”高职单招。
考生依据确定的招生学校、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参照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选报学校和专业(及就业去向),逾时不补报。每名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只能选择1所招生院校的1个专业(及就业去向)填报志愿。省教育厅提出,各招生院校是报名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网上报名方法,准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及时完善报名手续和信息采集等工作。承担专项计划培养任务的高校要细化专项计划的就业去向和就业形式。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招生院校汇总报名库,“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于4月4日前,普通类“9+3”高职单招于4月2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教育厅对考生进行“9+3”资格核对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各地和“9+3”学校要加强组织,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核对工作。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按照各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二门科目考试才能参与录取。“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按照计划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普通类“9+3”高职单招原则上按藏区和彝区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分别进行录取。 (图片来自四川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