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鹏)5月17日,记者从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编制的《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接下来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
去年12月22日,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后,我省对照问题清单,迅速印发《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收集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又听取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的指导意见,梳理出5大类问题89项具体整改任务,最终形成整改方案。
我省的整改方案设立为“1+1+N”的整改工作体系,第一个“1”是全省总方案,第二个“1”是整改方案的任务清单,“N”则是各地各部门根据环保职责细化“1+1”形成的整改实施方案。
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始终坚持边督边改原则,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项整改任务,其余87项正有序推进。此外,我省还出台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和调度办法,定期向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上报问题整改最新进展。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并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办、专函专办、公开曝光、行政约谈、移送追责、区域限批等手段,坚决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