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据统计,截止8月19日,全国共有1842所院校在川已录取本专科新生达43万。录取新生中,按层次分,本科17.8万,专科25.2万;按类别分,普通类37万,艺术体育类4.4万,对口职教高职类1.6万。
据了解,针对部分专科层次高校存在报到流失率较高的问题,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9月19~21日安排专科层次志愿征集工作。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按时在网上补报相关专科批次的高职(专科)学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在9月22~26日对专科层次高校进行补录。
省高考录取场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23条禁令”规范招生行为。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类招生政策和办法,并郑重兑现了 “绝不违反规定录取一名考生”,“绝不降低标准录取一名考生”的承诺。对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部公开征集志愿,截止目前,共征集19次,通过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达到了9千多人。录取期间,教育部督查组、省人大、省政协、省教育厅有关领导视察录取场时都分别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调整完善招生政策办法,努力推进招生考试改革。今年我省继续推进新高考方案的实施,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录取时对考生的评价体系;继续将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茅考生录取时提高一个批次投档;在志愿设置方面,全力推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平行志愿数量,在艺体类招生时增加了本科提前批次,在普通类招生时增加了专科提前批;首次实施“异地高考”,保障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权利和升学的机会;继续实施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今年增加了为藏区、彝区培养藏汉、彝汉“双语”教育教师培养计划;在高考加分政策上,今年我省也做出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加分照顾录取项目,减少了加分分值。高职单招的学校和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文化+专业技能”招考办法得到进一步推广。
三是扩大实施“专项计划”,圆农村学子大学梦。为让更多农村学子享受高等教育资源,在2012年开始实施的“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今年,我省新增了“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重点大学特别是名牌高校招生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实实在在为我省贫困地区的学子迈进名牌高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创造了条件。三个“专项计划”的录取,加上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院校中录取的农村学生,使今年我省“上重点大学的农村学生”人数比去年增加10%以上,实现了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四是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阳光工程”是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举措,今年,省教育考试院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过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市州招办网站公布每批次录取信息,并在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高考360”节目公布高校调档线、录取线和实录人数。在每个批次录取的第一天,录取场设立了媒体开放日,接待新闻记者近200人次。录取期间,还邀请了“老少边”地区考生、家长、基层招办人员、中学校长、教师代表,以及通过电话征集的市民代表参观录取场,接受各方对录取工作的监督。
五是热情服务高校,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对在川招生的各类院校,录取场积极主动加强沟通,热情细致搞好服务工作,很多高校都向四川增投了机动计划,让更多四川考生受益。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利益,录取场一方面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考生、家长反映的录取问题和诉求,在符合政策的范围内及时妥善解决,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高校招生录取行为,对高校不合理的退档提请复议,大幅度降低了高校不合理的退档率,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