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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责编:顿珠曲珍 发布时间:10-28

藏族饮食禁忌 大有讲究

1、各种肉食禁忌 大有讲究

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食用。
鱼、虾、蛇、鳝以及海鲜类食品,除部分城镇居民(大多为青年)少量食用外,广大农区和特区的群众一般不食。
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据说违禁食用生下的孩子会成豁嘴。
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食。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
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尤其如“拉恰贡姆”这样的雪山鸡藏族人视之为神鸟,忌讳捕猎。

2、禁食鱼肉 大有讲究

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
在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食鱼,也不能触摸蛇、蛙等动物,认为鱼、蛙这些水生动物是龙神的宠物,若伤害或触摸会染上疾病。人们一般认为藏族不食鱼是受佛教不杀生观念的影响所致,而藏东地区不食鱼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传统。
西藏腹心地区雅鲁藏布江流域广阔范围内的藏族先民曾从事渔猎生产活动,普遍存在食鱼习俗。

3、食蒜禁忌 大有讲究

在饮食禁忌中,藏族人对吃大蒜有较多的禁忌。大蒜作为调味品平时人们亦食用,但如果要去转经拜佛朝拜神圣之地则绝对不可食蒜,忌讳食蒜后的臭气玷污和熏脏了圣洁之地。有人说吃蒜的当天不能去佛堂庙宇,有人说需3天后才能去,还有的认为“吃大蒜之后,七天内不宜参拜庙宇、寺院和其它圣洁的地方。因为为了清除大蒜的恶臭是需要时间的。”一些信仰虔诚的群众几乎不食蒜。

4、火灶禁忌 大有讲究

藏族对火灶有神圣的敬畏之情,认为火塘中有灶神。需小心伺候,绝不能亵渎得罪灶神,否则会带来灾难。严禁跨越火灶,忌讳往火灶里吐痰、在灶中烧骨头、皮毛等物。火塘要保持干净,不能将不洁的东西放在火灶旁,坐在灶边时,不得把脚搁到灶上,清扫垃圾不能将垃圾投入火灶内烧,也忌讳直接在火上烤肉。
行人外出时,需祈祷灶神以求护佑。在野外用三块灶石搭建的火灶,离开时也需清理干净,每块灶石上置放少许茶叶或食物,以示对灶神的祭奉。忌讳在灶石旁大小便、放屁,否则会激怒灶神导致违禁者生殖器上长疮甚至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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