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因新房装修急需3万元现金,在州级某部门上班的青年职工小唐报着尝试的心态来到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询问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没想到这项业务真是方便、快捷,我没有任何抵押都能贷到3万元贷款,并且20分钟左右就全部办好。”
从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得到实惠的,小唐并非单例。据统计,仅2010年,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城镇居民发放了总资金达1亿元的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的燃眉之急。
“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既是信用社独有的业务拓展工程,也是居民的富民惠民工程。”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负责人童绍清如是说。
2009年,是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发展史极为特殊、极不平凡的年份。在业务经营方面,全县优质企业信贷需求极少,农村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全面铺开、已无潜力可挖。内部管理因经营不善,四川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已派驻经营管理工作组驻该社进行经营管理。在存贷两难,生存为艰的“内忧外患”环境下,工作组如何带领全社员工尽快摆脱困境、快速发展?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寄予厚望,全社员工热情期盼。
破局尤为关键,极其重要。与州内其他县相比,全县优质企业缺乏、信贷需求较少,农村个人小额贷款渐趋饱和,这些都是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拓展的劣势;但作为州、县、镇三级政府所地在的马尔康,也具有城镇居民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收入稳定且对消费性贷款需求量大等独特优势。经过工作组审慎研究,报经省联社同意,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于2009年10月在全州首创开展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抢滩并填补城镇居民小额信用贷款这片“空白”。
写一份贷款申请,再拿起马尔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发放的《贷款证》,直接到相应网点办理贷款事宜。从拟贷款到贷完款,整个流程不到20分钟。20分钟时间搞定贷款,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简直是天壤之比。“办理程序这么方便快捷,我真的没有想到。”在政府信息办工作的桑木丹欣喜地说。方便快捷,不仅体现在时效上,而且还体现在不需要抵押。按照一般贷款的规定,贷款必须要有实物抵押,并且最多只能贷低押物价值的75%。
“时间快捷,并不代表办事粗糙马虎;不要抵押,并不代表风险不能控制。”四川省农村信合作联合社阿坝办事处副主任李登强解释道,“因为我们已把贷款部分手续、程序前置”。李登强说,其实在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前,我们已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单位负责提供员工基本资料,并第一时间告之员工的离职等情况,以便我们提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进行评级授信。
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方案自2009年10月出台以来,深得广大城镇居民欢迎和追捧。截至目前,马尔康县信用联社与马尔康地区237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为3654户城镇居民授信,累计授信额度达1202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32亿元,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参加工作人员购房、购车、上学缺口资金的难题。
城镇个人小额贷款也给马尔康县信用联社带来了良好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据介绍,仅2010年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总额就占全社发放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二,带来利息收入528万元,无不良贷款,为信用联社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效支持。
马尔康县信用联社所开办的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也得到省、州社的肯定。2010年6月,省信用联社阿坝办事处在马尔康县联社所形成的经验基础上,决定在全州范围推广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业务。
“马尔康县信用联社所开办的城镇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有效地破解了新时期信用联社摆脱困境、健康发展的难题,走出一条具有农村信用联社系统特色、民族地区特点的新路子。”省联社一位负责人如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