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坝州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突出违法用工行为,通过采取有效举措,为农民工撑起了维权“保护伞”。
(1)部门联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业主负全责”的工作机制,由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国资委、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构建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和案件处理方面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联席会议每年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力量重点对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旅游行业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排查。今年以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006户次,涉及劳动者28773人;接到各类投诉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79件,结案率达100%;为4345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4256.88万元。
(2)严格执法。全州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常态化,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录入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信息,对使用农民工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控。在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全面推行了劳动合同制,明确要求劳务公司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按照实际用工情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实际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及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备案,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农民工权益保护告示牌,明确公布州、县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3)建立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工程总造价5%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手续。今年以来,全州纳入保证金制度监管的企业共540户,缴纳工资保证金9904.31万元;建立违法用工处理机制。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备案、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用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严格限制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