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迪庆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就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安排。《方案》明确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力争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州范围内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方案》明确提出,成立迪庆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编办、州委外宣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审计局、州国资委、州地税局、州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方案》提出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统计摸底测算。含车辆基本情况、车辆运行保障成本、司勤人员情况等内容。二是确定补贴标准。根据各县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环境、出行交通条件、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实际承担的公务出行任务差别等,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三是安置司勤人员。遵循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多种方式安置。四是确定保留车辆。五是处置公务用车。
针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需要编制的5个重要文件和需要配合开展的5项重点工作,《方案》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了责任分工。
《方案》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具体的进度安排。一是《总体方案》编制阶段。主要包括:组织启动(2014年9月至10月),成立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迪庆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改单位清单;调研测算(2014年11月),基本形成《总体方案》的主要思路和框架;完成初稿(2014年11月中旬),形成《总体方案(初稿)》;征求意见(2014年11月下旬),形成《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文件(送审稿);组织审定(2014年11月底至12初)将《总体方案》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提请州委常委会议审定;上报审批(2014年12月中旬)将《总体方案》上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二是推进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总体方案》印发(2015年1季度),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总体方案》;动员部署(2015年1季度),组织各县(开发区)和州级相关部门召开部署推进会议,并围绕落实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培训;完成审批,《总体方案》印发后2个月内,完成各县(开发区)和州级各部门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力争2015年2至3季度完成州级车改,4季度基本完成县乡车改,确保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2016年,在完成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争取2至3年内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方案》还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同步推进、强化保障、宣传动员5个方面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