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阿坝州在茂县、理县等6个县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4.77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林工程对象包括三类地块: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与前一轮退耕还林比较,新一轮政策有较大改变。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什么林,种什么树,坚持农民自愿,不再限定还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以供农民做出选择,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二是补助政策变化,新一退耕还林中央每亩补助5年计1500元,分3次下达,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退耕还林是一项德政工程、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意义重大,将为阿坝州生态文明和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