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但最终没花出去的沉淀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中没花出去的专款专用资金……这些以往趴在账上的财政存量资金,今后都有望被“唤醒”,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释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信号,国务院办公厅21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首次作出全面系统部署,亮出十大具体改革举措,标志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所谓财政存量资金,简单说就是收到的钱中还没花出去的部分,或者已经列入预算用途有了归属,但最终没能花出去的钱。
从存在形式看,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等。
根据通知,十条具体改革措施包括: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财政部预算司介绍,此次国务院从十个方面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力求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的空间,并对相关指标进行了量化,明确了期限和资金留存上限,操作性和针对性强。
此外,此次盘活存量资金既要在中央层面展开,也要在地方层面展开,既要在财政部门展开,也要在其他部门展开,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的空间。同时,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多管齐下、惩防并举,加强改革督查和问责,避免将来产生更多的存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