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开发转让、重大项目安排、物资采购等权力决策,今后不再是“一把手”说了算,“一把手”任性拍板还要遭起。记者4月20日从阿坝州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党政“一把手”经济交往行为,主动预防和减少权力寻租间,阿坝州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重要经济工作纪律的十条意见》(下称《十条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严守四条经济决策纪律、四条项目管理纪律和两条禁谋私利纪律。这也是阿坝州首次集中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在重要经济活动中限权。
针对在重要经济活动中,党政“一把手”容易出问题,《十条意见》结合地区实际,从10多个法律条规中搜集整理,并经多次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形成,为各级党政“一把手”敲响警钟,念起“紧箍咒”。
其中,四条经济决策纪律包括:党政“一把手”要围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禁止用议事协调机构代替集体决策行权;围绕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班子权力合理分解、主动接受公开监督的运转机制;围绕执行财经管理制度,禁设“小金库”等四类截留公款行为;围绕执行公务回避制度,明确财务、审计、项目、采购等四类岗位回避制度。
四条项目管理纪律分别是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禁设便利关系人的行业标准;围绕工程建设,实行资金安安排等八个不插手、不干预;围绕招商引资,明确土地、税收等八方面促进依法行权的要求,禁止违规为企业或个人出台优惠政策;围绕国资管理,坚持流程规范,实行资产交易等四个全程公开。
两条禁谋私利纪律主要指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或兼职,领导干部间禁止相互为对方配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一旦违反规定,我们将严肃查处,追究法律责任。”阿坝州纪委常委代杰告诉记者,对照《十条意见》,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将严格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