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是我省第二大藏区,全国最大的羌族聚居区,这里是著名的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藏羌彝文化走廊”的关键地区。在阿坝州8.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89万藏、羌、回、汉各族人民共同开发这块土地,创造了独特丰富、多元厚重的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非遗宣传、资源普查、项目申报和合理利用等为重点,狠抓非遗抢救工作,不断拓展保护领域,初步建立了州、县、乡三级非遗保护传承体系。目前,全州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9个 、省级非遗项目66个、州级非遗项目410个、县级非遗项目802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2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16个;羌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急需保护的非遗名录”,“藏、羌碉楼与村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为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工作中,我州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强力推进非遗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可持续保护,加快形成政府引导有民间响应、政策杠杆有项目撬动、设施建设有社会投入、文化保护有舆论烘托的推动合力。
一、狠抓管理,强化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州、县分别成立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积极组建州非遗保护中心,各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配备编制和人员;我们还组建了州非遗专家库,成立了州藏羌文化研究会,聚集社会力量和智慧,健全常态化的文化理论研究机构。
二是强化法规保障。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结合“藏羌彝文化走廊”、“一带一路”等国家重点战略,注重资源开发规划与资源保护规划兼顾,近期目标规划与长远目标规划统一,进行功能划分和规划布局,制定专项规划。制定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探索建立“一个保障机制、三套工作体系”,实验区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
在州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落实州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为开展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在使用中,严格执行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相关规定,没有擅自改变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没有发生挤占挪用现象,确保非遗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丰富载体,夯实基础
一是加快传承基地建设。
我们抓住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十二五”规划实施等机遇,加强非遗保护基地和文化空间建设,切实发挥基地宣传、展示作用。目前,全州有羌绣、卡斯达温等25个非遗传习所,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1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3个、省级非遗传习基地3个。
二是加快展示能力建设。
结合实际,加快组建一批风情浓郁的民族民间歌舞团、艺术团,以艺术表演为载体将我州非遗传统、非遗文化魅力展示给社会各界,展演到世界各地。目前,全州有专业文艺表演团体1个,业余藏戏演出团体9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营业性演出团体13家。
三、注重保护,推动传承
一是抓调查摸底。
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扎实抓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化普查等。组织专家和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实地考察非遗保护传承现状,调查项目涵盖10大门类1290项,走访传承人1600人次,拍摄非遗照片2万余张、录像540小时,记录文字资料1000余份,收集实物1500多件,基本掌握了全州非遗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以及存在问题等。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查工作,为开展遗产保护提供精准参考。
二是抓人才培养。
我州现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9名、省级非遗传承人70名、州级非遗传承人322名、县级非遗传承人441名。通过编写非遗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唐卡》、《羌绣》,填补了全省此类教材的空白。举办4期“四川藏羌地区传统建筑维修保护技术传统工匠培训班”,培养具有传统技艺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工匠。九寨沟、茂县、黑水等县在学校开展非遗项目传承辅导,增强了学生对非遗的传承保护意识。壤塘县组建了县藏戏团,县财政一次性解决50万元启动资金并给予每年5万元工作经费,将40名演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阿坝、红原县也成立了唐卡、石刻等培训基地,为当地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培养出实用性人才。
三是抓系统保护。
在注重对非遗传统技艺、实物进行抢救保护的同时,围绕非遗项目及其依托的物质文化遗产和赖以存续的自然环境进行系统整体性保护。汶川县萝卜寨、理县桃坪羌寨、茂县黑虎鹰嘴寨3个村落进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今年,我州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暨传统古村落保护工程。全州现有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7个省级传统村落, 1个特色景观名镇,1个中国景观村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名城—名(古、传统)镇—名(古、传统)村”三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四、壮大产业,推动发展
一是建文化产业园区。
推进特色文化项目集聚发展,建立映秀东村、茂县羌城、壤塘非遗街等非遗传承展示园区,让游客充分感受和体验到人文阿坝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推动了非遗项目与旅游产业的融合互动,增加了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去年我州非遗生产性项目产值达3500多万元。
二是推文化产业项目。
积极推荐文化企业申报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茂县羌族民俗文化演艺街区、四川禹王谷大禹文化产业园、若尔盖西部牧场游牧部落体验园3个项目被文化部公布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其中四川禹王谷获得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九寨沟文化产业园策划方案已进入修改和完善中。同时,我州还不断提升映秀东村文化项目,丰富了文化旅游商品市场,满足了游客的购物需求,实现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是造特色文化品牌。
对具备市场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松潘县传子沟村以“支部+公司”的模式,建立民族工艺品开发公司,开发唐卡、藏茶、民族工艺品等项目,已凸显出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认可度。羌绣以“公司+农户”的模式,为汶川、理县、茂县等地数千农村妇女创造了不离乡土就能增收入的机会。茂县羌城将厚重的羌民族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挖掘文化精髓,在保护传承文化的同时增加了传承人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