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生活在康区的木雅藏族语言和习俗极富个性特色,他们是从何处迁徙而来,他们族群真正的祖先到底是谁?
康巴藏族是以当地古代的众多诸羌部落为主体,在不断受到吐蕃文化的同化和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由于康区远离卫藏中心地区,加之其境内为高山峡谷区,受高山、河流的阻隔和交通条件的限制,致使该地区与卫藏地区的交流,以及该地区内部的交流都受到较大限制。因而,吐蕃文化对康区的同化程度既不彻底,也不平衡。这突出表现在今康巴藏族内部还存在着许多自称或他称各不相同、语言和习俗都有各有特色的族群。“木雅”就是其中之一。
木雅:“下人”还是“下部人”?
“木雅”是个藏语音译概念,在汉文史籍中曾记着“木内”、“緬药”、“觅诺”、“弥娥”、“弥药”、“米纳”、“穆纳”、“母纳”、“明雅”等。在藏语中,“木雅”既是一个地域概念,又是一个族群名称。作为地域概念它是指木雅人生活的地区。这一地域大致是指康定以西、雅江以东、道孚以南、九龙以北、丹巴西南这一片地区。但是由于这些年来仅康定与九龙二县交接地带的沙德和营官地区,木雅文化保留得较为完整,因而,人们所说的“木雅”有时也仅指这一地方。
不过,在藏语中,“木雅”这个概念首先是作为一个族群名称而出现的。据《旧唐书•党项传》记载:唐时,吐蕃东侵,党项“其故地陷入吐蕃,其处者为其役属,吐蕃谓之‘弭药’”。《新唐书•党项传》也有“地乃入吐蕃,其处者皆为吐蕃役属,更号‘弭药’”的记载。新、旧《唐书》的这一记载,使我们不难对“木雅”这个概念形成以下几点认识:第一,木雅作为一个族群名称,它始于唐代吐蕃时期。二,“木雅”是由党项“更号”而来;第三,“木雅”是吐蕃对被役属的党项人的称呼。
吐蕃为什么将被征服的党项人称着“木雅”?“木雅”在藏语中究竟又是什么含意呢?
有的学者认为,在藏语中,“木”是“人”之意;而“雅”则有“低下“、“不干净”或“污秽”等意。因而他们认为“木雅”一词是“下等人”之意,是吐蕃对党项人的贱称。
我认为将“木雅”这一族称解释为“下人”或“下等人”是不准确的。
首先,藏文史籍《贤者喜宴》在记载松赞干布时代吐蕃与木雅的关系时,有几个材料值得我们注意:第一,《贤者喜宴》说,吐蕃是“自东方汉地和木雅获得工艺与历算之书”。这一记载表明,在吐蕃人的眼里,木雅人的文明要高于吐蕃(至少在某些方面是如此)。如此段记载中所说的工艺和历算方面的知识就是从“东方汉地和木雅”之处所获得的。第二,《贤者喜宴》说,吐蕃王族“为了生育王子,松赞干布又娶木雅王之女如拥妃洁莫赞”。这说明在,吐蕃人心目中,木雅人的血统和社会地位并不低,否则,作为吐蕃赞普的松赞干布怎么会娶一个木雅女子为妃呢?第三,《贤者喜宴》中还有吐蕃曾邀请过木雅人中的一些著名宗教人士到西藏调伏神魔,和由“木雅人做工头于康地建隆塘度母寺”等记载。这说明吐蕃对木雅人的能力和品德都是信任的,否则他们绝不会把这么重大和神圣的事交给木雅人去做。
其次,从西夏人的自称来看,西夏人也曾以“木雅”自称。如果说“木雅”是指的“下人”或“下等人”,那么,这就意味着西夏人是在使用一个贱称来作为自己的族名。这无论如何是解释不通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党项人在吐蕃是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在这种背景下,吐蕃对党项人即便不给予尊重,但也不至于对其使用贱称,直呼其为“下等人”或“下贱人”。
那么,“木雅”这个概念究竟是什么含意呢?我认为“雅”在这里是个方位词,指“下方”、“下面”、“下部”等意;“木雅”则是指“下方人”或“下部人”。理由有二:第一,党项居住在青藏高原东部,地处青藏高原向成都平原的过渡地段。这一地区的海拔高度较以拉萨为中心的吐蕃本部要低许多,也就是说其地理位置的确是处在吐蕃本部之“下方”。第二,藏文史籍将古代的涉藏州县划分为上部阿里三围,中部卫藏四如,下部朵康六岗。而作为木雅人生活的“木雅热岗”就是“下部朵康六岗”之一。由此可见,“木雅”一词并非贱称,而是对一个民族居住方位的指示。
在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在藏语里,“木雅”作为一个族群名称,在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的内容。在早期,“木雅”指的是被吐蕃征服和役属的党项人。后来“木雅”一词既指被吐蕃征服和役属的党项人,也指建立了西夏的党项人和西夏人。而现在“木雅”一词则是指生活在康区木雅地方的康巴藏族中的木雅藏族。
木雅与党项渊源关系
党项之名始见于《隋书》。《隋书•党项传》载:“党项羌者,三苗之后也”。《旧唐书•西戎传》亦有“党项羌,在古析支地,汉西羌之别种也”的记载。党项最初兴起于古析支地(青海东南黄河河曲之地),公元6世纪后期逐渐向东南方向迁徙,隋文帝时已进入甘、川地区,入唐以后,党项的活动范围“东至松州(今阿坝松潘),西接叶护(指西突厥,今新疆地界),南杂春桑(周山,今阿坝金川)、迷桑(今阿坝县)等羌,北连吐谷浑(今青海省北部)”。后继续向西南迁徙至雅砻江流域,成为南北朝到唐初在藏东民族走廊上的一个极有影响力的部落。党项以姓氏为部,支系繁多,互不相统,“无法令,各为生业,有战阵则屯聚,无徭役,不相往来”。唐时,党项为吐蕃所败。从此,党项一分为二,一部北迁内附,后于公元1038年(北宋仁宗宝元元年)建立西夏政权。一部留居原地,为吐蕃所属役并同化,吐蕃称之为“木雅”。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木雅就是党项,就是被吐蕃所征服和属役的党项;木雅藏族就是被吐蕃所征服和同化了的党项人。
木雅与党项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在今天的木雅藏族的文化中仍有较为清晰的反映。例如,在宗教上,藏传佛教虽然已成为木雅藏族的主流信仰,但木雅藏族在信仰藏传佛教的同时,也保留着党项人古老的白石崇拜之习。只要走进木雅地区的村寨,便可看见每户人家的房顶四角都还堆放着一些大小不一的白石头。在语言上,木雅藏族对外皆使用藏语康方言,而在其内部则主要是使用自己传统的语言--木雅语。在服饰上,木雅藏族的衣着也是典型的藏族服装,如被称之为“藏靴”的弯尖软底皮鞋、长袖系腰带的长袍等。但木雅藏族妇女另有将长辫盘于头上,用一块黑布或兰布叠成瓦形盖在头顶,然后用辫子在头上绕上几圈,将其固定在头顶之习俗。而木雅藏族男子则喜欢用红头绳将长辫盘于头上,腰间横别一把长刀,显得英武异常。在居住方面,木雅藏族善长垒石建筑,房高数丈,一般三层,底层养畜,楼上堆物住人;康北地区十分典型的木结构“崩空”房在木雅地区几乎没有。在生产方面,木雅藏族以农业为主,而兼有畜牧业。历史学家们认为,木雅藏族的这种生产方式和衣着服饰,以及“累石为室”的居住习俗,仍是党项文化之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