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通报的疫苗未冷藏流入多省一案,引发全社会关注。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卫计委要求,州卫计委组织州疾控中心组成三个工作组赴13县对全州疫苗采购和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疫苗使用运转管理情况
目前,阿坝州接种疫苗按照国家要求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共11种(即: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皮内注射用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截至2015年底,全州 0—6岁儿童共有66852人,有238个接种单位,州、县疾控中心有免疫规划专业人员59名,乡镇(社区)从事免疫规划专(兼)职459人,基本能够满足群众预防接种需求。全州共有冷藏车4辆、疫苗运输车16辆,安装使用冷库11个,低温冰箱 52台,普通冰箱463台,能保证全州疫苗运输和存储的要求。
阿坝州所有采购疫苗均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条例》要求、保证在2℃-8℃或者-20℃存储、运输,州、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均按照要求做好疫苗的冷链管理,每日开展2次温度监测(上午、下午各一次)。同时,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执法监督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疫苗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阿坝州各类疫苗管理规范,有效的杜绝了疫苗因环境或人为因素失效对接种人群造成的危害。
二、关于疫苗运行机制
全州所有一类疫苗均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省疾控→州疾控→县疾控→预防接种门诊”模式逐级供应;二类疫苗也参照“省疾控→州疾控→县疾控→预防接种门诊”模式逐级供应,始终坚持“从严”制度。全州使用的二类疫苗,都由省疾控中心采购配送或是向持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疫苗经营)的疫苗经营企业、持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含疫苗生产)的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采购,所有供应疫苗的企业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
三、关于有无山东非法疫苗案的情况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卫生计生委立即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有无山东问题疫苗(均为二类疫苗)的查检工作。未发现从山东疫苗事件所涉及的相关企业和供应商购进二类疫苗。目前,全州各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使用的二类疫苗有: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重组乙型肝炎(酵母)疫苗(成人)、人用狂犬病疫苗(冻干)、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惠益康)、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安尔宝),其中汶川县、理县、茂县、马尔康县、九寨沟县有部分二类疫苗从有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购进,其余各县疫苗均从省疾控中心购进。
根据2016年3月19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对外发布的“省疾控中心所购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都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可以放心使用”。阿坝州采购的疫苗均按要求从主渠道供给,受类人员可放心使用。 来源:阿坝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