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全州各县(市)按规定向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在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16年增发差额的50%。经统计,全州共需为119934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助,预计共需资金1666.41万元,目前,省已下达我州补助资金613万元,州、县将按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以全面保障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的发放,确保发放工作于10月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