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推动准确掌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及时为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提供客观、准确依据。
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整合资源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方案》提出,要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必须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资源。统一规划,建设跨行业、跨区域,涵盖大气、水、土壤、草原、森林、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的监测体系。
构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要构建包括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及水源地水质、土壤、草原、声环境和辐射环境在内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通过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统计核算等手段,开展全省污染源排放监测、评价和监控预警。
统筹全省生态监测体系。统筹包括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城市、农村生态系统在内的生态监测体系。通过遥感和地面生态监测等手段,开展对省市县三级行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草原、滩涂、重要农产品产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城市及城市群等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监测、调查和评估。
实施科学化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不同的监测内容,《方案》提出要实施科学化管理。
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快重点流域、水源地水质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重要湖泊、水源涵养区、地下水等水质监测与预警研究。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污染物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包括水、气、土壤、生物在内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等信息的报警和追踪能力,实现对排污单位的智能化监控。
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定期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估,对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典型区域的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
三方面入手保有效运行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如何有效运行?
《方案》提出,要从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的测管协同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会商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成果运用三方面入手。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的测管协同机制。在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自然灾害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重大事件处理工作中,建立应急监测服务于应急处置的协同工作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会商制度。建立网络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异常情况和污染趋势的跟踪监测、对比分析和工作会商,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成果运用。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与评估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督察、环保目标考核、干部离任审计等领域的重要依据。
如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
《方案》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有序开放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服务性监测市场。
此外,还要加强对从事环境监测服务的单位和机构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和追究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的机构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