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巩固拓展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我省将接续做好脱贫人口金融服务工作,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扶持,持续推进金融定点帮扶,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聚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将积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加大对50个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川字号”“10+3”现代农业体系的金融支持,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推进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提质增效,夯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融资保障,增加农业农村领域“十大”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投放,加大金融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力度,支持构建以“乡村+”为载体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金融组织和产品体系,我省将推动农村产权融资由点拓面,支持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开展信用贷款产品创新,探索投贷债结合方式创新,深入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强化保险分散风险功能。
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将持续扩大银行保险网点覆盖面,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支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强化激励约束,我省将落实差异化考核要求,完善乡村振兴贷款财政奖补和风险补偿机制。(记者 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