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警示教育“零距离” 旁听庭审“释法纪”

理塘县:警示教育“零距离” 旁听庭审“释法纪”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藏地阳光网 责编:丁真尼玛

藏地阳光网讯:(通讯员 曲忠 叶强平 文/图)“从案发到至今,本人都一直处在深深地自责中。由于我自己不懂法,认为从领导手中得到了辛苦费,自己就无罪了.....”8月29日,理塘县康南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苏炳康在出庭陈述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忏悔不已。

当日,理塘县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德青案、理塘县康南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苏炳康案由理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理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个乡(镇)党委书记以及国资集团、农投公司、供排水公司、城投公司、康南机动车检测公司、旅投公司等负责人共计40余人“零距离”现场旁听庭审,真切感受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和法律的威严。

庭审中,公诉机关用近3个小时的时间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犯罪的大量证据。德青在担任康南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伙同苏炳康,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开支等方式贪污公款;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

整个庭审过程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使参加现场旁听庭审人员真实感受到了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达到了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的效果。“这次的旁听庭审对我感触很大。两位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理想信念的缺失和自我要求的放松。作为公职人员,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参加现场旁听庭审的相关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2022年,理塘县纪委监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的形式内容和实践载体,通过采取开展家风家训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短片、阅读《忏悔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提醒教育等方式,切实把警示教育从“会场”走向“现场”、从“文件”走向“文化”,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到“镜鉴常照、警钟长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筹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促廉,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努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应有贡献。”理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