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政策解读50问(上)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政策解读50问(上)

发布时间:2023-04-03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责编:顿珠曲珍

日前,省招考委、教育厅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教育考试院就考生和社会关心的问题作以下解读:

一、总体情况

1.国家实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人才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21年9月教育部启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以下简称艺考改革),陆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明确提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2.我省《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招生公平出发,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主要内容是以教育部《指导意见》为总体纲领,立足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重点环节的改革任务和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正文和各专业科类考试说明。正文从“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范发展”“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加强艺术类专业录取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四个方面,提出12项任务举措。重点推进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大科类专业统考规范组织,强化专业统考公平、科学机制建设。改革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占比,扭转艺术类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对我省现行艺考招生模式和办法作了一次系统的改革和完善。

3.如何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范发展?

进一步推进分类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督促高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因素,调整优化本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二、省级统考

4.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定位和管理体制是什么?

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所获得的成绩是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参加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初筛的重要参考。

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办考单位实施”的管理体制,统一设考、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成立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专家委员会,开展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相关专业统考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5.如何加强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组织管理?

我省将健全省级统考各科类考试制度,完善省级统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格落实考场随机编排、评委随机抽选、考生随机安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改进省级统考评分办法,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笔试考试全部实行“网上评卷”,面试考试逐步实行“考评分离”模式。

6.如何规范考评人员管理机制?

进一步建立完善评委信息库,规范评委选聘,优化评委人员组成结构,扩大省外校外评委人员比例;建立评委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违规评委“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评委,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三、高校校考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7.哪些高校可以组织校考?

经批准,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直接认定我省相应科类的专业统考成绩。校考高校须参照省级统考有关规定制定校考工作方案,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8.如何严格规范校考?

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9.为什么调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方式?具体有哪些调整?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等。高校艺术团招生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但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比普通专业偏低,不利于后续的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改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四、报名要求

10.文化考试如何报名?专业统考如何报名?

报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2024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科类须选择艺术(文)或艺术(理),两者不可兼报;2025年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选科目须选择历史类、物理类,两者不可兼报。对口类考生须选择文化艺术类。

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含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报名,考生可单报一类也可多类兼报。

五、成绩发布

1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如何发布?

省级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只提供于考生本人查询和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总分及各科目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考生可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

高校校考成绩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自行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事宜按照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

12.为什么要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近年来,由于部分高校对艺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对偏低,导致部分考生功利性报考,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既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培养高质量的艺术人才。为此,教育部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要求按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占比不低于50%。

13.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相关要求分别是什么?

我省《实施方案》明确: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校考高校可提出高考文化成绩破格录取申请。

14.哪些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按照教育部统一规范,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15.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2024年起各高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设置的艺术类专业一致。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所有在川招生艺术类专业均须按照教育部及我省计划编制与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在川招生计划。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按文科、理科分别编制;2025年起,计划不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统一编制。2024年起,招收音乐教育类的高校须确定声乐、器乐的主、副项安排。

16.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省招考委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别,按照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分别划定并公布校考资格线、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2024年分艺术(文)、艺术(理)划定,2025年起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由校考院校自行划定并公布。

17.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批次如何设置?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专科批3个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为使用高校校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艺术类本科批为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艺术类专科批为艺术类专科院校(专业),一律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18.艺术类各批次的投档办法是什么?

艺术本科提前批采取顺序志愿模式投档。自2024年起,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本科批、专科批采取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19.我省艺术类专业投档成绩如何计算?

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其投档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成绩保留2位小数。

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校考成绩进行投档录取。

七、监督检查

20.我省如何促进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我省将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艺术类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艺术类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平公正。

八、各专业科类考试说明

(一)音乐类

21.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性质和目的是什么?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对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音乐的感知、理解和表现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2.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适用于哪些专业?科目和分值是如何设置的?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类,其中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录音艺术等专业;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学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使用音乐表演类或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当声乐作为主项时,声乐165分、副项器乐75分;当器乐作为主项时,器乐165分、副项声乐75分。

23.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如何计算?考试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所有报考音乐类考生,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科目只需参考一次,成绩互认。每个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考试成绩根据各科目规定的分值,按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

乐理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为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

听写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和乐谱辨识能力。考试内容为单音;旋律音组:三到五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节奏:6小节左右;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以内(含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试题使用五线谱记谱。

视唱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考试内容为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 g-g2以内。考试形式为机考录音,网上评分。在机考录音系统视唱曲目库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曲目识谱视唱,开始视唱前需弹奏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过程中不得再有任何音响提示。

器乐科目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考试内容为考生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现场考试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大堂鼓、板鼓、排鼓、爵士鼓中任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须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考试形式为先集中录制采集音视频,后集中网上评分。

声乐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考试内容为考生自选2首声乐作品,现场考试演唱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考试形式为先集中录制采集音视频,后集中网上评分。

24.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是如何分类的?考查范围有哪些?

我省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的唱法含美声、民族唱法、流行演唱;器乐科目的乐器种类含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萨克斯管),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打击乐、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低音大贝斯、民谣吉他、爵士钢琴、电子合成器、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长笛、爵士吉他)。乐器种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请考生以年度音乐类专业招生简介为准。

听写、视唱考查的拍号范围为2/4、3/4、4/4、3/8、6/8拍;听写、视唱考查的节奏型范围为基本节奏型。

25.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注意事项有哪些?

音乐类专业统考中乐理、听写、视唱为必考科目,器乐、声乐科目考生可以只选报器乐科目或声乐科目,亦可同时选报器乐科目和声乐科目。考试科目中的声乐科目限报一种唱法,器乐科目限报一种乐器。考试时考生的唱法应与专业考试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一致,器乐科目应使用专业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进行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