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四川在线 责编:顿珠曲珍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意见

(2023年12月8日)

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是推动优势地区领先发展、促进“五区共兴”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促进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现就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优势互补、彰显特色、融合共赢,支持宜宾泸州积极开辟新赛道、壮大新动能、培育新优势,合力打造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城市组团发展样板和全省南向开放枢纽门户,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协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取得明显成效,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经济综合实力整体跃升,两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左右、占全省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年均增速比全省高1个百分点以上;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全省前列,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全球影响力更加凸显,培育形成若干千亿级产业集群;开放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优化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升,Ⅱ型大城市功能品质持续优化,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组团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础设施网络衔接更加顺畅,优质公共服务实现便利共享,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基本建立,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产业竞争力、开放引领力、综合承载力、区域影响力迈上更高台阶,组团融合发展格局全面形成,成为带动和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源。

二、塑造先进制造业竞争优势,合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增强优质白酒产业全球竞争力。实施优质白酒“珠峰攀登”计划,支持高标准建设长江上游优质浓香白酒核心区和赤水河流域酱香酒谷,巩固浓香型白酒优势地位,提升酱香型白酒产能。支持共建世界级优质白酒酿酒原粮基地,实施一批重大酒业、酒镇酒庄建设项目,构建集原粮种植、生产酿造、包装材料、商务服务于一体的白酒产业生态圈。推进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酒类品质与安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共建共享,支持培育白酒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推动白酒生产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白酒行业节点应用推广,完善适应国际贸易的白酒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高水平举办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名酒博览会,共建国际蒸馏酒品牌中心,拓展白酒海外市场,提升“酒都”“酒城”世界美誉度。

(二)培育壮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倍增,支持培育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持续扩大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影响力,加快建设全球一流的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和中国储能产业新高地,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液压元件等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进生物基纤维、高性能纤维纺织产业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支持晶硅光伏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发挥全国优质页岩气资源富集地优势,加大勘探开发和就地转化利用力度,大力发展天然气化工等产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能源化工产业集群。深度融入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全产业链,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新型显示、电子元器件、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产业,打造成渝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三)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支持培育锂电材料和动力电池制造业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泸州)先进技术研究院,支持建设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运营中心分中心。支持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积极服务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加快建设枢纽节点城市内部数据中心,打造高能级数字产业集聚区。支持宜宾深化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宜宾大学城科创城、泸州西部工匠城等平台能级,支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对标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支持两市共建一批产业学院,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职业教育高地。

(四)强化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推动宜宾临港经开区、泸州高新区提质升位,支持宜宾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支持纳溪泸天化、珙县余箐等申报认定化工园区和江安阳春化工园区开展扩区,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合理调整空间布局。规划建设泸州江北港暨重装产业园和宜宾叙州产业园。支持适度超前建设电力基础设施,加快宜宾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泸州燃气发电、屏山抽水蓄能电站等电源电网项目建设,推进攀西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川南站站址研究,争取宜宾南、泸州永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实施。

三、做强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联动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五)提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能级。深入推进宜宾、泸州交通强市试点,支持创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加快建设渝昆高铁(四川段)、成宜高铁,推进大村至遵义铁路前期工作,开展珙县至叙永铁路前期研究论证,争取泸州至遵义、宜宾至西昌至攀枝花铁路纳入国家规划。适时开工建设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重庆经叙永至筠连、泸州至古蔺、古蔺至仁怀等高速公路。推进长江干线宜宾至重庆段生态航道整治、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建设,支持宜宾港、泸州港与重庆港共建长江上游港口联盟。支持宜宾五粮液机场、泸州云龙机场改扩建,推动航线网络和航班结构优化互补。支持宜宾—泸州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和泸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长江上游成宜国际物流园、双加铁路物流中心等建设,加密开行南向铁海联运班列,稳定运行宜宾港、泸州港内支航线及近洋航线。

(六)拓展开放平台服务功能。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领航行动,支持泸州川南临港片区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宜宾协同改革先行区拓展实施范围。提升拓展宜宾、泸州综合保税区功能,推动宜宾港、泸州港口岸开放发展,争取宜宾五粮液机场、泸州云龙机场设立航空口岸,建设宜宾、泸州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争取设立更多进境特殊商品指定监管场地。加快建设宜宾、泸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宜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七)深化多层次区域经济合作。深度对接重庆、成都产业配套,加强与内江、自贡及渝西地区在开放通道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协作联动等方面的合作。深化与北部湾、滇中、黔中城市群在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特色农产品等领域的合作,强化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在生态环境保护、制造业转型升级、口岸物流等领域协作,主动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协同共建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东盟、欧盟在国际贸易、跨国供应链等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大市场,支持建设国际(地区)合作园区。

四、挖掘特色文旅康养资源,共同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

(八)塑造“醉美宜人”文旅品牌。支持宜宾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泸州建设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共建以五粮液旅游景区、泸州老窖旅游区、郎酒庄园等为核心的白酒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扎实推进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建设,支持宜宾兴文石海、李庄古镇、泸州老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联合推广蜀南竹海、僰王山、古蔺太平古镇、合江龙卦山等景区,打造“醉美长江”文化旅游大环线。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有序公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九)建成区域医药健康中心。支持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高质量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跨区域医联体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依托四川省医用卫生应急产业基地、泸州医药产业园,加强高端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推进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建。支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发展壮大乌蒙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联盟,推进道地药材衍生产品规模化开发。支持创建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打造“山地康养”医养品牌。

(十)拓展高品质特色消费。支持塑造“乐购宜宾”“惠享泸州”等城市消费品牌,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培育建设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推动宜宾大观楼、泸州白塔商圈等传统商圈提档升级,做靓三江口、“老泸州”历史文化街区等消费新地标。支持打造省级高品质示范步行街,支持开展四川老字号示范创建,建设老字号集聚区。拓展夜间经济业态,打响“浪漫三江”“锦绣沱江”等夜间消费品牌,打造特色夜间经济消费集聚区。做强做优宜宾早茶、泸州桂圆等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培育推广特色美食品牌,扩大“味美宜宾”“泸菜泸味”品牌影响力。加强竹产业品牌培育和竹制品市场推广,打造“以竹代塑”样板区,大力发展绿色消费。

五、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携手推动山水人城和谐相融

(十一)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升宜宾、泸州主城区综合承载力,引导产业和人口沿江合理布局,推进市际毗邻区县融合发展,构建“沿江协同、毗邻突破、全域共兴”的组团新格局,增强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辐射带动力。高质量建设宜宾三江新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核心区(泸州片区),积极培育城市新功能。高标准推进泸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宜宾市、泸县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推进江安县、兴文县、泸县、古蔺县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

(十二)夯实县域经济底部支撑。巩固提升宜宾市翠屏区、泸州市江阳区全国百强区优势,指导有条件的县(区)争创全国百强县(区)。将符合条件的县(区)纳入省县域百亿主导产业培育支持范围,支持泸县合江纳溪、屏山高县筠连等联合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深化宜宾市翠屏区、合江县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省级百强中心镇,促进筠连川红、古蔺郎酒、宜宾动力电池、翠屏天府龙芽等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十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开展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推动优质医疗、教育资源扩容下沉,完善级配合理的城乡路网和衔接便利的公交网络,构建完善现代水网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优先支持宜宾、泸州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健全乡村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提高城乡要素协同配置效率。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建设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合江川台乡村振兴合作试验园,支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省级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支持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十四)打造秀美生态环境。支持开展美丽四川建设试点,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动七星山、黄荆等森林公园及江之头等美丽河湖建设,协同推进长江、金沙江、岷江、沱江等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持续深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共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联合开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加快全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无废城市”建设。支持申报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开展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

六、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协同打造组团发展样板

(十五)构建城际交通联合体。推动宜宾港、泸州港一体运营,打造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港航服务体系。争取渝昆高铁宜宾至泸州段推行“公交化”票制,建成中心城区间“半小时”通勤圈。规划研究一批城市联通轴线和城际快速通道项目,适时开工建设G246纳溪至江安段、S311合江至长宁段等,加快国省干线提档升级。扩大市际公交站点覆盖范围,推进两市公交“一卡互通、优惠共享”。开展交通运输协同执法,实现执法违法代码统一、违法标准认定统一、违法处理结果互认。

(十六)培育产业协同体。统筹两市产业布局,制定产业引导目录和产业地图,统筹招商引资政策,共同开展投资推介。以泸州江北港暨重装产业园、宜宾江安经开区等为载体,按照“一园多区、错位布局、互补发展”模式,探索建设宜泸重大装备制造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并购重组或相互参股,推动两市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共建中试研发、试验检测、信息服务、共享制造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十七)搭建服务综合体。鼓励两市学校结对发展,加强教研交流、师资互派,共建省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区。开展疑难疾病联合攻关和重大疾病联合诊疗,建立定点医院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工伤保险政策统一。推进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探索建立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一体化服务体系。支持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共建共享高校引才联络站、海外引才工作站,推动高端人才、技能人才等评价互认,支持兴文县、叙永县等县(区)参与共建川渝滇黔区域人才发展协同体。合理布局建设应急救援基地,提升组团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十八)建立利益联结体。建立健全财政协同投入机制,按照“省支持、市发起、市场化”的方式组建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区域重点项目申报发行专项债券,推动金融资本、金融企业战略互投。支持两市按照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制定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办法。探索建立适应组团发展要求的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办法和考核激励机制。

七、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实施。在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工作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举措加大支持力度,有关支持政策向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倾斜,并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宜宾、泸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十)加大改革试点力度。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省内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两市,支持两市积极争取国家级试点示范。支持宜宾三江新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开展集成授权改革试点,深化合江县、宜宾市翠屏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县域集成改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开展延长特许经营期试点。支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在县(区)人才工作先行区、博士服务团、招才引智等方面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按程序赋予两市在机构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方面更大自主权。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支持两市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和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名单。加大省级财力补助支持力度,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申报发行最长30年期限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两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地方商业银行等法人银行机构提升稳健经营水平及风险防控能力。在符合“三区三线”相关管控规则的前提下,支持根据发展需要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单独选址线性工程项目按规定变更调整及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指导加快处置存量土地产生更多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当年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由省级统筹调剂支持。支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可纳入土地整理项目统筹实施,新增耕地经验收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复垦。支持天然气(页岩气)资源地争取用气量价优惠。对主要单位产品能效达到国家标准先进水平的六大优势产业项目,能耗替代比例按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