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深入反“四风”抓整改 巩固教育实践成果

四川省委:深入反“四风”抓整改 巩固教育实践成果

发布时间:2014-12-19
  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反“四风”抓整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旗帜鲜明反腐败,持之以恒转作风,锲而不舍抓整改,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作风建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为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以下为《意见》全文: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关于深入反“四风”抓整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2日

关于深入反“四风”抓整改、巩固和拓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6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现就深入反“四风”抓整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坚决有力抓好整改工作。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贯彻群众路线无尽期,抓整改转作风永远在路上。从中央巡视组反馈情况看,作风上查找的问题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关联度很高,必须统筹解决、同时用力、集中攻坚。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是贯彻中央和省委从严治党重大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重塑四川干部队伍形象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推动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必须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旗帜鲜明反腐败,持之以恒转作风,锲而不舍抓整改,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作风建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为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2聚焦问题深化整改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从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看,我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竣,消除积弊、根除消极腐败现象任务艰巨,一些作风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四风”反弹回潮不可掉以轻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需要持续努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有些问题的整改还没完全到位,上下联动解决问题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有的地方基层基础薄弱情况还没有改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畅、能力不强,贯彻群众路线到不了末端;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为官不为现象,希望教育实践活动只是一阵风,风头过了就可以我行我素了;“四风”问题虽然有所好转,但病根未除、病源还在,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各级党组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坚决防止曲终人散、防止束之高阁、防止推诿扯皮、防止反弹反复,打好反“四风”抓整改攻坚战、持久战。

  3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认真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坚持知行合一抓整改,一手抓“四风”整治、问题整改,一手抓经常性教育,使党员干部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经常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本地、本部门(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领导带头抓整改,牢牢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既抓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部门整改,又抓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整改,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坚持严字当头抓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能等待观望,已经明确指出的具体问题和典型事例要立即查办,以严抓整改、以严抓落实、以严出成果,坚决防止降标准、搞变通、打折扣。坚持开门开放抓整改,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摆进去,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共同躬身反省、汲取教训,认真对照查找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问题。坚持紧扣大局抓整改,紧紧围绕全省工作主题,强化各级干部责任担当,鲜明倡导一心为民、干在实处,以更加过硬的作风和振奋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用发展成果检验整改成效。

  二、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遏制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4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力、担当担责,着力解决好中央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各牵头省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和联系部门整改落实的工作指导,并督促省直部门推动整改落实向本系统延伸。承担整改落实工作的省直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专项工作班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条逐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5集中开展“五项专项整治”。在全面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从严从快整改见效。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仍然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确保每名党员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严肃查处执行上级政策搞变通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配置公车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结合公车改革加强源头治理;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干部精神不振、为官不为问题;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以严肃彻查拉票贿选案件为契机,重点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突出问题,匡正党风政风,净化政治生态。在集中抓好“五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其他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6保持查办腐败案件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腐败问题线索,务求查清、查实、查彻底,着力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行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转制、矿产水电等资源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查处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坚持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开展暗访式专项巡视,增强震慑、遏制、治本效果。


  三、动真碰硬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7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重点要结合巡视整改抓深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有效解决浮出水面的问题,又从深层次上研究治本之策。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严格按照“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聚焦“四风”不松,盯住问题不放,集中时间和精力,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真实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基本完成的,要明确巩固提高的具体要求;整改不彻底的,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力度;尚未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抓紧推进。对于新出现的特别是“隐形”“变种”的作风问题,要主动纳入整改范围。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8持续用力抓好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七项专项治理”和“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深入推进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裸官”、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问题,奢华浪费建设问题,“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基层干部“走读”、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协调和调度;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深化专项整治重点项目,“共性病”“个性病”一起治,不达目的不罢休。

  9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对上面的问题需要下面配合解决的,就上题下答;下面的问题根子在上面的,就下题上答;需要地方和地方、地方和部门、部门和部门联合会诊的,就同题共答。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省直单位要抓好行业系统整改,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进一步梳理确定几个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重点项目,制定专门方案,上下互动、挂牌督办。教育、卫生、政法、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行业系统腐败案件中汲取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坚决治理“靠山吃山”问题。市、县、乡党委要统筹抓好市、县、乡三级联动整改,认真梳理基层需要上级牵头解决的问题,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四、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0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出台的制度规定,着力抓好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和省政府“五个规定”“五个意见”的承接贯彻,坚决防止有制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调研、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和评估制度执行情况,针对问题修订完善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反对“四风”,建立健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吃拿卡要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具体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实行“无会周”“无会日”制度,健全检查评比活动审批制度,切实解决各类视频会议和检查活动仍然偏多的问题,

  11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依法行权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省、市、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机关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清单之处无权力。要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资金的监管和干部的监督。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要健全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高等学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考试招生制度,规范基建招标、科研经费和设备管理办法。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作为重要内容,健全巡察、审计、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

  12正风肃纪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中央和省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明确违规处理的具体办法,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真正起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挽救一批的作用。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团结统一

  1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党性原则处理党内关系,坚决反对和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明确党代会、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委(党组)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探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4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坚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实现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统一。认真总结固化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做法,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规定,分层分类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以整风精神真正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机关工委派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考评办法,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开出好质量、好氛围、好效果。

  15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坚决反对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健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支部委员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等方法步骤,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质量地召开、党员都能参加。

  16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讲真话,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政令畅通。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坚决反对搞人身依附,坚决查处为一己之私搞利益输送行为。严明党的财经纪律,严禁在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等说情打招呼。

  六、以上率下抓整改,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

  17从严推进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问题,集中攻坚解决。全面推进“走基层”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每年11月起用3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坚持重大工作部署时走下去、工作安排部署后走下去、重要节点走下去,推动工作落实,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坚持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制度,实行市、县领导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省、市、县机关工委牵头负责,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形成机关反“四风”改作风的倒逼机制。

  18从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党的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袍哥文化”“勾兑文化”等封建腐朽思想。加强法纪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列入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和法规党纪,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做到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加强警示教育,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案发地区(单位)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把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要开设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专门课程,各类主体班次都要将其作为学员必修课。

  19从严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标准和条件,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等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集中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定期综合分析研判,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函询和诫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坚持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以正确的考核导向引领实际工作导向。

  20从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经常了解情况,加强综合研判,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专项巡视、重点督查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大优秀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使用力度,坚决起用一批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让那些作风不正、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受到惩戒。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严重作风问题,既要处理顶风违纪的干部,也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七、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抓整改转作风落到基层

  21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坚持以组织覆盖推进服务覆盖,推动组织设置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延伸、由单位向区域延伸,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疏通出口,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按一定比例确定一批后进党组织,滚动开展整顿,重点解决带头人不胜任、影响基层和谐稳定、发展思路不清、组织生活不严格不规范、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2完善基层为民服务体系。顺应群众多元化需求,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自治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于一体的服务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功能,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认真落实“联村帮户”“结对认亲” 和群众工作“三本台账”、党代表联系群众、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着力整改基层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压,确保基层有能力、有精力为群众服务。

  23完善基层民主管理监督体系。在基层党委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在村(社区)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实施办法,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群众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乡镇(街道)建立民情台账、民情联系卡、民情恳谈会等制度,村(社区)建立民情接待室、民情联络员、民情日记等制度,规范旁听、列席、讨论等群众参与制度。

  24完善基层基础保障体系。充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选派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大力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大力提拔使用受表彰的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形成基层优先、关爱基层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对管党不严、治党不力的党委书记,要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八、切实担负管党治党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5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由省委负总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决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保障机制、有具体措施。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压力传导,层层拧紧螺丝,对不良作风敢抓敢管,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和联系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担负起整改工作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进度推进。

  26形成整改合力。建立健全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定期分析研究解决作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典型引路、宣传引导、言论引领相结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确保全省大局和谐稳定,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27加强整改督查。2014年年底,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看作风是否明显好转、巡视反馈问题是否有效整改、“四风”是否变异反弹,深入研究分析在反“四风”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领导干部要结合年度述职述廉,对照个人整改清单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深化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该补课的要补课,该回炉的要回炉。2015年适当时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整改落实工作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省委将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见到实效、群众是否满意,对整改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对作秀的诫勉谈话、对反复反弹的严肃问责,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委。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