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传达学习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传达学习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12-24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传达学习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审议《四川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

  12月23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四川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有关事项。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尤其是组织部门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领会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水平,为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为四川事业发展选贤任能、调兵遣将。三要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创新组织体系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四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深化,扎实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五要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抓好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六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两个《决定》,推动已有规章制度具体化,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七要强化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政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我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安排。《方案》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理效能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体制。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改革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党组关于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有关事项的汇报,同意授予51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25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198名同志记一等功,给予49个单位记一等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广大公务员要以他们为榜样,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