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

四川代表团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5-03-14
  集中审议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以及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等

  王东明对学习贯彻大会精神提出要求 参加审议

  3月1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王东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 参加审议。

  会议集中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王东明在讲话中指出,大会期间,各位代表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四川实际,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许多意见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或及时答复。大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集中精力开会,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厉行节约,保证了整个会务活动顺利进行,也展示了四川代表的良好形象。

  王东明强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新形势下召开的重要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等会议文件,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二要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和刘奇葆同志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战胜困难、做好工作的信心,进一步明确肩负的重大责任,把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各项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三要把大会精神贯彻到四川各项工作中,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从省委、省政府做起,从省级领导干部做起,清醒认识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今年工作的艰巨性,集中精力推动项目投资、开放合作、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三农工作、改革攻坚、民生改善和扶贫开发、灾后重建、依法治省等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四要做实这次会议取得的重要成果,及时沟通对接、掌握动态进展,盯住不放、乘势而上,推动中央和国家部委表示支持的重大事项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