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强三个“自觉” 严查三种行为

四川:增强三个“自觉” 严查三种行为

发布时间:2015-04-20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增强三个“自觉” 严查三种行为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违反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根据《意见》要求,201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从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狠抓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等多个方面入手,全力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按照《意见》要求,省委省政府连续第二年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项目化任务分工表形式,把各项具体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直牵头、协办部门,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

  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方面,今年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今年我省要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将分层分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化工作;稳妥推进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对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直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认真落实纪检组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

  去年,我省打了一场纠正“四风”问题的漂亮仗,今年将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意见》要求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分级负责的常态督查机制,巩固深化“七项专项治理”和“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我省还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继续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矿产水电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项目投资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