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全面推行法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川省将全面推行法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发布时间:2015-07-28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把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尽责作为依法治省的关键所在,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扎实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在《求是》上发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署名文章,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依规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四川针对依法治省中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履职尽责等突出问题,制定了《意见》。
   《意见》包括落实领导干部法治责任、突出领导干部法治示范、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实践和加强领导干部法治保障等五部分内容。为使抓“关键少数”的举措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省依法治省办先后向21个市(州)和16个依法治省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
   《意见》着重将领导干部法治带头示范和带领推进相结合。明确了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省方面肩负的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治责任;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调动干部积极推动法治、群众主动参与法治,促使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依法治省。
   《意见》强调将树立法治思维和强化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把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要求领导干部把法治意识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理。
   《意见》强调把推进法治工作和加强法治保障相结合。构建以用人为导向、督查为重点、考评为载体、问责为抓手的法治工作保障机制。要鲜明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根据功能结构模型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历的成员,探索建立法治档案制度和年度述法报告制度。要强化法治考核,把法治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严格实施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充分运用《四川省依法治省评价标准(试行)》、《四川省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作出严格考核评估,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要严格法治监督问责,构建和落实权威高效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法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上级党委要及时告诫和约谈,严肃批评;对连续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严肃问责、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