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 四川让“关键少数”头上有剑心中有弦脚下有路

依法治省 四川让“关键少数”头上有剑心中有弦脚下有路

发布时间:2015-07-30


 


本报制图/卢浩

  观潮

  前不久,宜宾市千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虽是例行考试,但市县两级行政机关中一些部门领导纷纷主动参加考试,以考促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在南充,领导干部参加法纪考试已成为一种常态,2.6万余名机关干部无一漏考,包括市委书记。考试成绩纳入个人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近日,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把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尽责作为依法治省的关键所在。如何才能抓住这“关键少数”?记者对泸州、宜宾等地调查了解发现,他们方法各异,却殊途同归:要真正抓住“关键少数”,就得让这些“关键少数”头上有把“剑”、心中有根“弦”、脚下有条“路”,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主动作为。

  头上有把“剑” 法治建设须言必信,行必果,对目标责任要敬畏

  “严格落实区(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区(县)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翻开《泸州市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目标责任书》,在法治建设中“关键少数”该肩负怎样的责任,表述得清清楚楚。“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在法治轨道上按规矩来。首先必须明确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省方面肩负的责任。”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领导干部明白重任在肩,便是良好开始。

  为了把依法治市工作做深做实,宜宾市制定6大板块32条依法执政实施方案,强化“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

  不仅强化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宜宾还全面推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法治贯穿到分管业务工作的始终,做到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德阳市去年创建了公务员法治档案制度,对象包括领导干部。打开德阳市的一份干部法治年度考核登记表,里面详细记录了学法、守法、用法,以及违法记录等相关情况,一年下来,便成为干部的法治档案。

  据德阳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张俊懿介绍,“市依法治市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监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的法治档案进行重点核查,对填报不实的进行通报,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扣减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分数、媒体曝光和移交问责处理。”

  张俊懿说,他们希望以此在领导干部头上悬一把“剑”,时刻提醒他们对法治的敬畏,自觉推进法治进程。

  增强对目标责任敬畏感,这样的探索,不仅在某一地,我省许多部门和地方都从职能出发,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责任:省纪委深化思想政治、党纪法规、反面警示、先进典型“四项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依法履职尽责;省委组织部把法治素养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条件,将法治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过程;21个市(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法治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等。

  心中有根“弦” “关键少数”不必都成为专家,重在培养法治思维

  625日,成都市新都区委书记刘任远履新到任第10天,一份《温馨提示》送达他的办公桌上:“全年书记专题研究依法治区工作不少于4次、全年定期听取依法治区办和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汇报,一般不少于2次……”

  这份开给书记的“作业清单”,让刘任远非常重视,新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也成为他履新后主持召开的第一个专题工作会。有人笑言,通过这一系列定期研究、听取依法治区工作的“培训”,刘任远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想不提升都难。

  事实上,为了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各地纷纷建立了常委会、常务会等会前学法制度。比如南充就规定市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低于20分钟。泸州将法律知识列入县处级领导干部“读书班”学习内容;内江把法律知识培训贯穿到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训、领导干部读书班等各类学习培训中。

  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目的在于调动干部推动法治、群众参与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便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依法治省。在南充,领导干部不仅要学法,而且要学“活”起来。“领导干部管好自己,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623日,一场特殊的讲座在南充市委会议厅举行,当天,讲课的是律师刘守民,当学生的是南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大班子”成员,以及南充市直机关“一把手”。“听了课,学了法,全市2.6万名干部还要走进考场,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在南充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周鲲看来,领导干部学法讲法不在于成为法律专家,更重要的在于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有了这种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就能更好结合中心工作,“学以致用”。

  脚下有条“路” 将“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转化为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治思维最终要落脚在法治实践上。如何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实践的脚步在天府大地上处处落地有声——“过去摆平就是水平,现在不行了,必须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一见到记者,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就感慨。中江规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运行,2015年,全县建立县级部门、乡镇、村(社区)公共手册共25198节,82个县级部门制定手册132本。

  宜宾市加强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清理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6000余项。

  自贡将规则前置,推动决策法治化,规定所有上常委会决策事项,均开展了调查论证并由市委法规科进行了合法性备案审查,开展了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先后评估46件,预防和化解决策风险170余个……坚持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基层的努力同样出彩。泸州市泸县福集镇针对土地征收、城乡建设、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多个依法治理活动,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同样尝到了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甜头的还有峨眉山市符溪镇符泉村。“我们符泉村出产的草莓小有名气,这样就有大量的土地需要流转。”符泉村党支部书记童军华告诉记者,为了把土地流转这个细活做实,符泉村始终执行一个标准,赋予群众全面的政策知情权,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政策管全局”,让群众明明白白流转土地,保障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