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等四部门下发通知 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回购股份

证监会等四部门下发通知 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回购股份

发布时间:2015-09-01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近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取消和简化审批,对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并购交易实施快速审核。创新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推出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上市公司兼并重组,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实行综合授信,通过并购贷款、境内外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实行跨国并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和防范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鼓励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鼓励实施中期分红。加大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完善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税收政策,提高长期投资收益回报。

《通知》提出,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对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股份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