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使用藏语文。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支,除了中国境内的藏族外,在尼泊尔、不丹、印度境内也有一部分人使用藏语。藏语主要分为卫藏、康、安多三大方言区。尽管方言各异,读音不同,但藏文仍然是统一的,书面语通用于整个藏族地区。
一、藏文概况
“藏文”一词写作“bod-yig”,意为“藏族的文字”。藏文作为藏族人民的书面交际工具,历史之悠久在国内仅次于汉文。它是一种拼音文字,属辅音文字型,分辅音字母、元音符号和标点符号3个部分。其中有30个辅音字母,4个元音符号,以及5个反写字母(用以拼外来语)。
辅音字母每4个字母为一组,共7组半。每个字母的实际读音古今有别、方言有异,但均附带有一个元音a。元音字母,意为”悦耳的字”,是相对于辅音字母而言的。因元音发音时无阻碍,悦耳动听而得此名。标点符号,意为“分界线”或“分界符号”。藏文标点符号形体简单、种类极少,而且,其使用规则也与其他文字的标点符号有别。藏文标点符号共有6种形式,其中音节之间的隔音符号使用频率最高。此外,还有云头符,用于书题或篇首;蛇形垂符,用于文章开头处;单垂符,用于短语或句终;双垂符,用于章节末尾;四垂符,用于卷次末尾。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便于更加准确地表达语义,藏文中已开始借鉴并使用西方文字的标点符号。
藏文字形结构均以一个字母为核心,其余字母均以此为基础前后附加和上下叠写,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字表结构。通常藏文字形结构最少为一个辅音字母,即单独由一个基字构成;最多由6个辅音字母构成,元音符号则加在辅音结构的上、下、正中。核心字母叫“基字”,其余字母的称谓均根据加在基字的部位而得名。即加在基字前的字母叫“前加字”,加在基字上的字母叫“上加字”,加在基字下面的字母叫“下加字”,加在基字后面的字母叫“后加字”,后加字之后再加字母叫“再后加字”或“重后加字”。藏文30个字母均可作基字,但是,可作前加字、上加字、下加字。后加字的字母均有限。再后加字,在文字厘定中已经取消,只出现于文献中。
藏文书写习惯为从右向左。字体分两大类,即“有头字”和“无头字”,是根据字体的不同形式而得名。有头字相当于楷书,常用于印刷、雕刻、正规文书等,无头字相当于行书,主要用于手写。无头字又可细分为“粗通”(tshugs-thung),意为“笔画短促”;“粗仁”tshugs-rin),意为“笔画长”;“珠杂”(vbru-tsa),是一种笔画转折处棱角突出的行书字体。还有一种书写迅速、笔画简化的草写体,藏文叫“丘”(vkhyug),适合速记,其形体与印刷体差别甚大。卫藏地区盛行无头字,安多地区盛行有头字。
二、藏文创始人吞弥·桑布扎
吞弥·桑布扎是藏文的创制者和藏文文法学家。也称通密·散布刺或土弥·桑布札。生年卒不祥,无法可考。公元七世纪,他降生于涅地(雅鲁藏布江南岸西藏山南地区隆子县,也有说是出生于尼木县吞弥家族中)。吐弥为地名,(也有说吐弥为氏族名,原名阿努)桑布扎是梵音,意为西藏贤哲,是印度人对他的尊称。其父亲叫吞弥阿努,是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御前大臣。母亲名叫阿孥。
根据藏族史籍记载,吞弥·桑布扎是吐蕃王朝赞普松赞干布(617—650)时七贤臣之一。官至御前大臣。曾奉命带领16名藏族青年,携许多黄金,途经异国的奇禽猛兽禁区,克服热带气候的不适,坚持前往天竺,拜师访友,受业于天智狮子和婆罗门利敬,学习古梵文和天竺文字。敬重佛法,精研佛学。
吞弥·桑布扎在天竺学业期满返藏后,根据藏语实际,从梵文的26个元音中挑出(i)(u)(e)(o)4个创制了符号式的藏文元音字母。又从梵文34个辅音字母中,取掉了5个反体字和5个重叠字,又在辅音字母中补充了元音“啊”字,补充了梵语迦、哈、稼、夏、恰、阿(音译)等6个字,制定出4个元音字母及30个辅音字母的文字。又根据梵文兰查字体创制藏文正楷体,又根据乌尔都字体创制草书体,被藏族人民奉为“字圣”。
藏文史料记载,吞弥·桑布扎创制藏文后,即献藏文颂词一首给吐蕃王松赞干布。他很高兴,赞赏不止。为了带动全臣民们学习文字,赞普首先拜他为师,在玛如宫闭门不与外界接触,潜心专习藏文声明学与其它文化三年之久,松赞干布十分崇敬吞弥·桑布扎,但有些大臣则认为赞普不应该如此敬重他,于是吞弥·桑布扎反言道:“在雪域之地,除我外还有谁是首位宿学造字?”从而说服了某些大引导的不满情绪,使在全藏地上下掀起学习藏语文之高潮。
吞弥·桑布扎创制藏文后又著有《三十颂论及相转论》即《文法根本三十颂》、《文字变化法则》即《文法性别用法》等语言文法著作8种,今幸存《三十颂》和《性入法》两种,既是最早的藏文文法经典,又是今天必读之教科书。吞弥·桑布扎不仅在语言学、文字学和文法学上颇有建树,独树一帜,同时还是一位伟大的翻译家。他翻译了《二十一显密经典》、《宝星陀罗尼经》、《十善经》、《般若十万能颂》、《宝云经》、《宝箧经》等二十多部梵文经典,开了藏译佛经的先河。有很多译经后来被人收入在《大藏经·甘珠儿》中。译自天竺、汉地、尼婆罗、克湿弥罗和于填等地的佛教经典著作和各种文化论著被译成藏文,使之成为藏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知识。
史载,吐弥还翻译、学习、借鉴许多印度和汉地的文化,开启吐蕃人的智慧,同时哺育造就像噶尔东赞等一批杰人志士,松赞干布也因此有可能创立 “三十六制”等国家大法。
当代著名学者恰白·次旦平措评价吐弥桑布扎道:“为了西藏全体人民的利益,克服了千难万险在愚昧的西藏升起了智慧的太阳,此其一;他作为译师的先导在学习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成分为自己的文化方面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此其二;他不仅仅为使自己学有建树,而是为了全体人民能世世代代成为具有无上智慧的民族立下不朽的功勋,此其三;他在为藏学打基础和开创符合科学的藏学研究及如何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等方面做出了正确的引导,此其四也”。
三、藏文的厘定和使用
每种文字创制之初都不可能十分完善,需要在运用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渐规范,日益完善,藏文同样有一个发展过程。据藏文史籍记载,藏文在历史上曾进行过3次较大规模的厘定规范,分别是8世纪中叶—9世纪初叶,9世纪中叶,11世纪初叶。
从8世纪中叶墀松德赞(730—797)至9世纪初叶墀德松赞(?—815)时期,是藏文的首次厘定规范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著名的九大译师,其中白若杂纳根据当时译语的发展和规范需要,编写了规范译语的翻译工具辞书《梵藏词典》。这是藏文辞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吐蕃赞普墀祖德赞(热巴巾,803—841,即汉文文献《唐书》所记的可黎可足)时,集藏、印著名译师,专设译场,统一译名,规定译例,校订旧译经典,新译显密经典,进一步对藏文进行规范。藏史称此为第二次厘定规范。这次规范中形成的藏文结构、拼写规则、创造新词语、表达新概念的规则至今未变。
对这次规范,藏文史籍如《贤者喜宴》中记载得比较详细,主要内容有:第一,颁布厘定新词术语的“法令”,确定工作主持人为钵阐布·贝吉允丹和定埃增二人。第二,确定了翻译的三大原则,即翻译要符合声明学理论原则;译文要忠实原文;译文要通顺易懂。第三,制定了音译、意译、直译和改译的方法。其中音译规定:难以解释的虚字词或声明理论不宜意译的采用音译;多义词不能按它的某一义来译时,采用音译;一些词意容易使人发生误解或有歧义的,采用音译。第四,规定4条注意事项。尤其规定,各译场不得按各自方言土语翻译和创造新词术语,必须使用厘定规范了的语言;若确要创新字词,必须理由充足而有根据,新创造字词必须由赞普下诏批准后,方能使用。
这次文字厘定,严格而谨慎,成效很大。当时噶瓦·拜则、焦若·鲁益坚参、相(尚)·益西德针等藏族译师与印度班智达孜纳弥札、达纳希拉对旧译典籍进行修订,同时就显密乘典籍如何译法提出了处理方法,撰写了《语合二章》,确立了声明理论与藏语文互相吻合而又易懂的翻译原则。还对藏文词汇不规范以及译语中存在的混乱现象,搜集整理编辑了一部标准的藏梵文对照词典《翻译名义大集》,共收词语9565条,分283个门类,此书后收录于藏文大藏经的丹珠尔部杂部。这一时期,吐蕃从天竺聘请了很多班智达来藏,与本土大译师一起,按照规范了的藏文翻译编写了丰富的文献典籍。
墀祖德赞时期对藏文的新规范,影响很大。目前通行的藏文基本保留了这一个时期修订后的文字体系。某些原则和规定,至今仍闪烁着光芒。如上述第二条内容完全符合现代翻译要求的“信、达、雅”三原则;关于音译的原则规定也完全适用于现代。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的五世孙阿里古格王意希沃之子大译师仁青桑布(958~1055)同入藏的天竺班智达善护、德护、智护一起,共同修订文字,厘定新译语。藏史称此为第三次厘定规范。
藏族历史上的几次文字改革,采取了调整藏文字母体系、简化正字法、规范词语,并立法推行等措施,不仅促进了藏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还对藏文的统一和推广应用,以及藏族文化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藏文在藏族地区得到广泛推广和使用。以藏文教学的学校遍及整个藏族聚居区,全国藏文报刊有20多家,报出版藏文书籍的出版社有8家,承印藏文书报的现代化印刷厂有20多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0年6月发布的《西藏文化的发展》中对藏语文在西藏的使用和发展作了全面、扼要的介绍,我们不妨摘录于此,从中可以管窥藏文在藏族地区使用的情况。
西藏自治区是藏族聚居地区,藏族人口占95%以上,藏语言文字是全区通用的语言文字。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和保障藏族人民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先后于1987年和1988年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将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西藏各级政府依法落实保护和发展藏民族语言文字的规定,在保障藏族人民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的同时,使藏语言文字随着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得到不断的发展。
藏语言文字在西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得到广泛使用。1959年民主改革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活动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都使用藏文。各单位的公章、证件、表格、信封、信笺、稿纸、标识以及机关、厂矿、学校、车站、机场、商店、宾馆、影剧院、体育馆的标牌和街道名称、交通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
目前,西藏自治区的广播电视每天藏语播出时间达20多小时。1999年10月1日西藏电视台卫视频道开播之后,每天都播放藏语节目和藏语译制片。电影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牧区,每年保证有25部新译制的藏语电影在各地放映。藏文图书报刊发展很快,仅1989年以来的10年间就出版藏文图书441种,许多高质量的藏文图书还在国内外获奖。据统计,西藏现有藏文杂志14种,藏文报纸10种。《西藏日报》藏文版每天出版,大量稿件直接用藏语文采写、编辑,此外还投巨资建立了计算机藏文编辑排版系统,结束了铅字排版的历史。《西藏科技报》和《西藏科技信息报》都创办了藏文版,深受广大农牧民欢迎。西藏所有文艺团体都用藏文创作节目,用藏语表演。
藏语文学习依法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已经编译出版了从小学至高中所有课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藏语文的词汇和语法得到不断充实、丰富和发展。藏文专业术语规范化及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藏文编码已正式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藏文的信息化正在走向世界。
四、今日藏文 藏文成为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
藏文已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国家还颁布了两项藏文的信息技术国内标准,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这是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西藏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一文中正式公布的。
这篇文章说,为了弘扬藏族优秀文化,使藏语文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要,西藏从一九九三年开始开展了藏文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着手起草和制定藏文编码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的方案。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经过藏文、计算机、信息标准专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制定藏文编码国际标准最终方案的任务,并经过国际标准组织的多道严格的程序和数轮投票,于一九九七年获得顺利通过,使藏文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成为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同时,国家已经正式公布了《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藏文字符集—基本集》和《藏文编码字符点阵型第一部分——白体》两项国内标准。藏文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一九九六年,在拉萨成功地召开了全国藏文印刷字体审定会,审定通过了二十二种字体,其中包括西藏提交的十四种。
文章介绍说,藏文术语标准化工作开始起步。术语规范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一九九五年开始,西藏着手开展《藏语术语标准化工作的一般原则与方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确定理论原则。同时加强了新词术语的审定和统一工作,先后召开了六次由各行各业专家参加的研讨会,审定统一了三千余条有关市场经济等内容的藏文术语,并以活页形式下发区内各地市编译机构和自治区直属新闻单位,发送到五省区语委、院校和内地有关部门,以便及时交换意见,达到藏文新词术语在使用上的统一。
文章还指出,藏文的社会用字规范化程度正不断提高。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用字的形式、种类大量增加,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社会用字混乱现象,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先后多次开展了社会用字清理整顿工作,纠正了社会用字上的混乱现象。特别是一九九九年,围绕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西藏民主改革四十周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西藏赛区赛事和澳门回归等大型活动,自治区工商、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联合,以拉萨为重点,在全区普遍开展了两次社会用字大检查,使西藏的社会用字达到了规范、美观、整洁、展示了西藏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