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认识和研究丧葬文化是对人类文化的一种探讨,其研究价值极高,意义重大。藏地丧葬习俗中最为独特的当属天葬,它以其独特的丧葬方式和所引申出的最深沉的文化,引起许多国内外学者的兴趣和关注,并对其做了不同层次地分析和探讨,也发表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论文与专著。但也正因为其独特的丧葬方式,引来许多其它民族的误解与排斥。虽然引起这种“误解”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因为各民族的文化属性及文化观念不同所造成的。在以往有关天葬的文章中存在许多片面、错误的观点。甚至有些作者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专门对天葬的丧葬仪式过程作血腥的描述,这对天葬造成极其不良的负面影响。因此,缺乏学术界系统、客观地研究,也是其它民族排斥天葬的主要原因。
藏民族认为,生死都是一种新的开始,死亡也仅仅是此生的结束,而生命的轮回是永无止境的。他们把丧葬作为一种布施行为,即把自己的肉体献给那些有形无形的生灵,作为此生所积的最后一件功德。虽然藏地各地的丧葬形式多样,但一般可归纳为七种,分别是土葬、火葬、水葬、塔葬、树葬、岩葬、天葬。在这七种葬礼中最为独特的当属天葬。
对藏地天葬起源的推测
拨开藏族远古神话传说的迷雾,我们可以推测在藏族远古墓葬制度产生之前,曾经可能经历过一个原始的对尸体进行简单处理的阶段。这一阶段人们对于灵魂与肉体之间关系的认识还处在比较粗浅、模糊的层面上,总体来讲对尸体并不是十分重视。但后来由于内外两方面的原因,这种原始的“弃尸葬法”发生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化。其内部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的不断发展,而其外部原因则与这个时期苯教的迅速发展和苯教教义的世界观、灵魂观的直接影响与介入有密切的关系。苯教其势日增,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导者和保护者,影响到藏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层面,丧葬文化也不例外。由于大量的苯教教义注入到早期的“弃尸葬法”里,这就给“弃之中野,为雕虎所食”、“不封不树,丧期无数”的最原始、最朴素的“弃尸葬法”转变成现行具有浓厚人文色彩的“天葬”提供了可能。
倘若“印度的林葬、野葬不过就是早期的天葬罢了;或者说今天流行的天葬,亦不过是林葬、野葬的延续和发展而已”这种观点能够成立,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能相信,藏地的天葬是从远古藏族史上的“弃尸葬法”的延续和发展呢?若我们也承认这个逻辑的科学性,那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藏地现行的天葬不是从印度传来的,更不是古代印度林葬、野葬的延续和发展。而是早在西藏的史前时代就已存在。它的发展与演变过程至少经历了两个阶段:“原始天葬”与“人文天葬”阶段。但在这里我们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虽然,我们从史料文献中无法证明藏地现行天葬与古代印度林葬两者间的有何联系。但无可否认的是,佛教传入西藏后对天葬起了很大的影响,也正因为有佛教的加入使天葬得到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因此,笔者认为,藏地、波斯、印度等地的现行天葬的丧葬形式,或者是模式,应该是从本地的原始弃尸葬法中逐渐演变、分化出来的,而非外来的丧葬习俗。但其所包涵的文化不应该是单一的某一种文化,而是受过诸多不同文化的影响。
那么藏地“苯教式的天葬”又是如何转变为“佛教式”的呢?有关这方面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但褚俊杰先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旁证。在他的《论苯教丧葬仪轨的佛教化》一文中的敦煌古藏文写卷P.T.239中记载:“……按照黒人之论、黒丧法之典以及要投放灵品的仪轨述说,要对鬼怪供以焦烟的仪轨故事,羊比人更聪明!遮庇羊玛乐瓦!为你有九种佳善(物品)悬挂在墓穴中,九种快跑的(动物)穿过坟场,屠杀许多牲口,都交给你,从今以后在没有路的山崖,你这头羊要领路,在没有浅滩渡口的河流,你这头羊要挖掘浅滩渡口!用蹄子去开山辟路,用嘴去把河水吸干!虽有这种说法,但一切众生行动只能受善恶之业支配,羊不能领路,羊不能做保管、领取(财物)的司库……”。这个史料至少告诉我们以下几点:
第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早期苯教的丧葬文化已经受到了佛教文化的打击,原始的丧葬已经不能为社会所接受,反“苯教”传统丧葬的社会思潮演化为一场除旧布新的社会运动,吐蕃苯教的丧葬仪轨大体上佛教化便是这场运动的结果。
第二,据褚俊杰先生推测敦煌古藏文文献形成的年代应该是在787年至1036年之间。褚俊杰先生进一步指出P.T.239正是反映这股社会思潮,正是记录西藏思想史上重大转折关头的思想状况的重要文献。倘若此观点能够成立,那这场反“苯教”传统丧葬仪式的社会思潮应该不会晚于11世纪,这也就是说,苯教式天葬被佛教化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二、藏地天葬的仪式过程
天葬制度与藏地其它丧葬制度一样,有严格的仪式。一般可分为四种,分别是“颇瓦”法仪式(vpho-ba)、“若恰”仪式(ro-chag)、“出殡”仪式、“积德”仪式(dge-ba-sgrub-ba)。下面我们对这四种仪式作一些分析。
(一)“颇瓦”法仪式
“颇瓦”藏语为vpho-ba即“超度”或“引路”。“颇瓦”法仪式是在病人病危的时候就开始了。丧家会请活佛和喇嘛前来为死者作“颇瓦”法事。《西藏度亡经》(bar-do-thos-grol)中指出,凡人死后都要经过中阴阶段,也就是人从死亡到“转生”的阶段,一般分为三个时期。即生命系由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意识界构成,最初一个境界叫“生有意识”或“出生意识”,最后一个境界叫“死亡之际意识”或“死亡意识”。那么这两种境界之间,由有“新”的一个境界叫“中阴境界”。佛教认为,这时对于一个没有自我超度能力的凡人而言是相当危险的,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坠入“六道轮回”的循环中。因此必须要请高僧大德及活佛来诵读“颇瓦”经,劝导死者的亡灵,设法避开随自己的心相而显现的六道中的某一道或某一界;劝导死者的亡灵接受圣佛的慈悲加持而力求解脱。
(二)、“若恰”仪式
“若恰”藏语为ro-chag即“捆尸”。“若恰”仪式是“颇瓦”法事后颇为重要的一种仪式。人断气后,不能随意移动遗体,等到“颇瓦”法事完后,才开始作“若恰”仪式。先把往生者的衣服剥光,禁忌往生者遗体靠近皮制的衣服。因为藏民认为这样往生者会投胎成动物。四肢捆成一团,用哈达系住颈项,用酥油和金银珠宝拌上糌粑,捏成一团装入往生者的嘴、耳、鼻等穴中。金银珠宝在藏族人的眼中不仅是财富,而且还可以用来避邪。经过长期的调查和了解,笔者认为其用意及作用可以分类为两种:
一、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为使预防往生者体内的污气——传染性的细菌,传染给活人;
二、有一定的宗教思想。佛教以为,虽然人已经死了,但往生者的灵魂不会随人体的死亡而消逝——灵魂永远会存在。人死后灵魂自然会离开尸体,此时若不做相应的仪式,恶鬼、凶神等“不净”的“灵魂”会进入往生者的尸体里。这样不仅往生者的灵魂得不到安宁,而且还会给活人带来厄运。
“若恰”仪式完毕后,就请大喇嘛占卜有关选定送葬日子、葬法、作何法事等方面的卜。遗体停放时期,每天都会请许多活佛和喇嘛前来做法事,超度往生者的亡灵。丧家在停放遗体期间,不得梳头、洗脸、说笑、唱歌和跳舞。
(三)、出殡仪式
出殡的那天,一般很早,几乎都是在天刚亮时就开始,亲友都要到往生者的家中作遗体告别仪式。当往生者被他的后代背起时,后面由一个与往生者同龄的人(藏地有些地方不要求是同龄)一手拿扫帚,一手拿方篓,把垫尸的土坯等扫掉,连同垫尸的土坯、垫子等放在方篓里,紧跟背尸人的后面。送行队伍,每人手里拿着香与往生者同龄的人一同出门,并祈祷往生者早日能解脱。然后往生者的后代把尸体背到门外,交给运尸队。往生者同龄人用糌粑在门口画一条线,把方篓里的东西扔到外面。运尸队均不得回头,因为这样往生者的灵魂会返回到家,给丧家带来厄运。
运尸队到了天葬场以后,先把尸体放在天葬台上,然后在天葬台附近烧松柏,上面撒上糌粑,俗称“煨桑”。当浓烟升到空中时,天葬师(藏语为bshan-pa)开始诵经为往生者超度,并招秃鹫。藏民把秃鹫视为大格西的化身。认为秃鹫可使往生者的亡灵,实现超脱升天的愿望。藏族有句谚语说:“对夏格不能扔石头,对父母不能恶语”。“夏格”即秃鹫。藏语为bya-rgod,音为“夏格”。由此可见,在藏族人民心目中,秃鹫的地位与长者等同。
神鹰飞来后,天葬师就按《持者自解》一书所定的方法行葬,若往生者系“静死”(老死和病死者)类则须在尸体上划十三道正十字架;若为“亡死”(被杀类)则须在尸体上划十二道交叉刀痕;“逆死”者(精神病类不正常死亡类)在尸体上划十二道横竖线,三种刀法后两种可以互用。若往生者为僧侣,在下刀时,还要在背上划上有宗教意义的花纹。接着剖腹,取出内脏割掉头颅,把肉都切成小块,把骨头打碎,拌上糌粑捏成一团。然后,把骨团、肉团依次投向天葬台上,让等候在一旁的秃鹫们吃,片刻之间就会吃得干干净净。藏民认为尸体吃得干净,不仅对往生者亡灵的超度有利,而且对丧家的安康也有利。但也有往生者的肉切完后秃鹫不吃的.据说皆因往生者生前作恶多端、无恶不作,所以秃鹫不会吃。在藏地这样的往生者视为“罪人”,认为永远不会得到解脱。
天葬完毕后,代表丧家的便会拿出早已备好的酒肉来犒劳天葬师,以表谢意!
(四)、“积德”仪式
丧家为往生者七七四十九天诵经外,还要为往生者竖 “达觉”和塑造“察察”。经幡在藏语中称为“达觉”即dar-lcog。藏民认为“没有比经幡更功德无量、法力无边的法”(《六字真言功德》ma-ni'i-phn-yon).家里有人出门远行,若把印有祝福的经幡插到山巅,神灵必定会保佑行人平安归来;家里有人去世,若把印有超度亡灵的经幡竖在坟墓旁或山川边,往生者的亡灵会得到解脱。
“察察”为梵语谐音,是来自古代印度及中亚中部和北部方言中的一个词汇,其起源于印度。大约公元4世纪左右传入藏地的。丹增嘉措活佛的文集(sprul-sku-bstan-vdzin-rgya-mtshovi-rtsom-vdus)中对“察察”的解释是:“察察即指通过诵修密宗特殊的仪轨,净化骨灰,与泥土拌在一起。用模型造成小塔,(“察察”的内容方面,基本上宗教绘画艺术所能包揽的内容均可表现,既有佛、菩萨、本尊神、护法神、高僧活佛,又有佛塔、坛城、总持咒(陀罗尼)等复杂的内容。但塑造佛塔形状的较为普遍,笔者注。)开光加持,最后,供放于神山或其它清净之地”。藏传佛教认为,若把死者的骨灰及碎骨用来制作“察察”既可为往生者积德,也可使制作者幸福安康,功德无量。从以上论述中可知,为往生者竖“达觉”和制作“察察”是天葬仪式(藏地其它丧葬也一样)中极为重要的仪式之一。
三、藏地丧葬禁忌制度的文化内涵
藏地的丧葬禁忌制度,它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还赋有浓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地域性特色。
《新唐书》中记载吐蕃传时云:“居父母丧,断发、黛面、黑衣”。虽传到今天有所改变。但这种严格的禁忌制度仍然在藏地盛行。在藏地不管谁家办丧事,全村都会出力、出钱、出粮,并且常聚在一起为往生者诵经。为使往生者的灵魂得到安静,全村都会停止所有的娱乐活动。若有活动已定,又无法改动日期的话,譬如结婚,“喜家”的长老必须要携带酒、哈达到“丧家”去“请罪”,希望得到“丧家”的同意。一般来讲,丧家会同意“喜家”的请求。若得到“丧家”的同意,方可按原定日期进行,但一般“喜家”会一切从简。这一点刚好也引证了藏族的一句谚语:(khyim-mtshes-la-ba-shi-na-mya-ngan-zhag-gsum)“若邻居有牲口去世,应悼念三天三夜”。邻居的牲口死了都要悼念,更不用说邻居有人去世。
通过分析藏地丧葬禁忌文化,我们可以得知,藏族人们非常重视邻里关系。这主要可能是因为藏地人口少、环境相对恶劣、经济条件相对落后,遇到自然灾害或人为灾难(强盗、敌人等)的频率较高。当遇到困难时就得团结左邻右舍来抵抗。可想而知,少数人或几户家庭是无法应付的。为了克服各种困难,为了适应生存环境和不断繁衍后代,更会许是为了处于人类“自我保护意识”或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藏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重视邻里关系的习俗。
崇信佛教的藏族自古就有放生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习俗与观念。藏文古籍中有记载:吐蕃“五松”时期,松赞干布把“不杀生”定为国法的头条,并严格执行。“把不杀生列为国法的头条,除藏族以外世上从来没有其它国家这样做过 。[13]”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放生和保护自然环境逐渐从“国法”转变成为藏族人民的一种“约定习俗”。藏族人把秃鹫视为神鸟,更有些地方民间认为,秃鹫是大格西的化身,受到严格的保护,不许任何人捕杀。藏族人们认为,把尸体施给那些本以其它小生命为食的动物后,它们就不会再去伤害那些小动物。这样可以保护许许多多动物的生命,视为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事。也正因为有藏族人民这样的呵护,世界上几乎要灭种的许多动物和植物,仍然在藏地生长、繁衍。当今的雪域高原已成为远离城市喧哗、适应野生动物生活的最后一方净土,这与佛教不杀生的教义和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
天葬提倡把尸体施舍给秃鹫、不留遗体、不修坟墓。因此节约了大量原本用于修坟墓的土地,很好的解决了人口多、土地相对短缺的现实问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天葬不仅是一种布施性的葬法,亦是一种具有“环保”意识的葬法,这对藏地、中国、乃至对整个世界的环境保护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完美地展现了一个崇尚宗教的民族,对死亡的认识和对宗教最高境界的追求;充分体现出雪域丧葬文化的奇特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