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死者的归宿,也就是说对彼岸世界的认识,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死者的态度。
藏族相当重视人的感情,视感情高于一切,因此,对死者的丧葬极为重视,并有着一套极为讲究的程序:
(一)尸体的处理
人死后,立即向喇嘛活佛报告,请他把守哭口,超度亡灵,防止灵魂走入歧途。祈祷神佛,让死者在极乐世界得到幸福,并尽快转世投生,这个程序完毕后,才能移动尸体。
尸体停在屋内一角,特别防止猫和其它动物接近,生怕起尸。停尸一般三至五天,这期间天天请僧人来念经,以超度死者灵魂进入极乐世界,早日转世投生富贵人家,出葬时间要经过打卦择吉日。
人死后,将身上的兽皮和带毛的衣服换成白布或白麻布,怕来生变为兽类,将尸体卷曲起来,并把头弯于两膝之间,成婴儿投胎姿势,宗教人士收成盘腿坐姿。有些高僧临圆寂时自然成盘坐姿势入定。
如果尸体平放,就意味无人收尸。
收尸后,用白布或白麻布包裹后,由背尸人背走,死者面朝后,背出门时不准有响声,背尸人和送葬人均不得回头张望,以防止灵魂返屋作祟。死者家人全部参加丧葬仪式,但不到葬场去,出了门由一二个亲戚好友随去葬场监督,背尸人和送葬人两天之内不回死者家,怕把死者灵魂带回家中,使家庭遭灾。
(二)丧葬的习俗与禁忌
人死后,在尸体边点上油灯,为死者灵魂在阴间作指路明灯,不使他误入歧途。
葬礼中不送花圈,不奏哀乐,不布置专门灵堂(宗教高僧遗体放入经堂或专门的佛殿内),不烧纸钱,亲人不戴孝,送葬不放鞭炮,不奏乐(宗教高僧出葬要奏乐)。
人死后,家人在七天内不梳头,不洗脸,取下一切装饰,不能笑,不能高声说话,更不能唱歌跳舞,前来吊唁的人也要遵守这些规矩。
一家有人死了,邻居、村寨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不办喜事,不唱歌跳舞,若遇到经占卜早已选定吉日,无法更改延期时,则向死者家属送礼取得谅解同意,以示尊重。
在办丧事期间,亲友、邻居、村人家家户户前往吊唁,送上一些钱、粮、酒和其他物品,有些地区村里死了人,全村在三天之内不下地劳动,以示悼念。
死者家里每过七天要为死者念经行善,举行各种超度亡灵的法事,到寺院供灯添油,希望死者早日转生人间,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在此期间,家人禁忌杀生,虽吃牛羊肉,但不亲手宰杀。
到了最后一个七日时,亲朋好友,邻居、村寨都来举行较大的祭祀。四十九天一过,一切恢复原状,认为死者的灵魂已经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他与活人已脱离了一切关系,也忌讳提起死者的名字。但为死者点灯和祭祀活动不断。
死者生前的衣物和装饰,一部分送给寺院或僧人作布施。
有些地区将全村,甚至全部落的人和所有亲朋好友邀请到家中,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主人大办宴席,让参加者尽情饮酒吃肉,热闹一天至两天。
藏人相信人死后要到另一个世界去,通往极乐世界的路是漫长而又艰险,为此,死者要靠活人通过葬礼、点灯、念经、布施等,除去所有艰难险阻,解除一切苦难,消去一切罪过,以求顺利通向光明。
二、八种葬俗
藏族的葬法多种多样,主要的有土葬、水葬、火葬、天葬、塔葬、野葬、多次葬以及幼儿简葬八种。(一)土葬
这个习惯在远古时期就已经兴起,一直沿袭至今。历代吐蕃藏王自公元前545年左右从止贡赞布起开始土葬。墓中隔出九个方格,正中方格安放用银、石、陶做的棺材,遗体涂纯金。其余方格内放金银珍宝类随葬品。
土葬还有一种是用于因犯罪处死、凶杀以及患麻风病等传染病至死的人,自然是埋入地下不复再现和不使其传染两种意思。
凶杀死亡、得传染病而死的尸体,法律规定不许火葬、天葬和水葬,必须实行土葬。
(二)水葬
各地对水葬的看法不一,也有人崇尚,意为死者转世投生后其寿命长如江河源远流长;有些因为无经济力量举办丧事而采取的一种低等葬法。
水葬有将尸体裹上白布投入江中,也有节节肢解投入江河急流中。
(三)火葬
火葬是不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一般是高僧、大德、高贵之人死后,进行火化。烧毕将骨灰撒向高山之顶、大森林和江河之中,也有将骨灰装入塔中供奉的。
火化时,请僧人念经,边念经,边用酥油引燃,亲人和好友也来浇油,以示祭悼和送行。
(四)天葬
天葬是藏族最崇尚的葬法。这种葬法流行于藏东、藏北等宽阔原野鹰多的地区。
天葬师把尸体放在天葬台后,点燃松柏香烟,再撒上糌粑,香烟升起,招来鹰鹫,这时天葬师将尸体肢解,将肉切成小块,骨头砸成碎渣,掺拌糌粑,供鹰鹫啄食,以吃光为吉利。
据说生前作恶多端、为非作歹的人死后,连鹰都不吃。
(五)塔葬
塔葬是一种高层次的葬礼,只限用于宗教高级领袖。如宗喀巴洛桑扎巴和他的弟子、再传弟子,如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甘丹池巴、其他大活佛,才有资格享受这种葬礼。
塔葬习俗来源于印度。相传释迦牟尼圆寂后,他的遗体由弟子和信徒们火化,其舍利被摩揭陀等八国的人们分别迎去,建塔供奉。这就是塔葬之始。后来这个习俗被佛教弟子们沿用。
藏族时兴灵塔,据史书记载公元8世纪,为古印度僧人莲花生在桑耶寺旁的山脚下,修建了一座灵塔。这是藏族第一座灵塔,距今已有1280年的历史了。
(六)野葬
野葬主要流行于藏北草原和西藏吉隆一带。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是易地葬,即人死后,将尸体驮到离家稍远的山坡、山沟或草滩上,将尸体裸露给鸟兽吞食。过10天半月后去看,待肌肉被鹰鹫吃尽后,将骨头就地掩埋。
第二是就地葬。人死后将尸体赤裸放在临终时那个位置上,家人带帐篷搬走。隔时看看是否被鹰鹫吃了,再将骨头埋好为止。
第三是崖葬。人死后将尸体葬在遮雨、通风、蔽日、干燥的自然崖洞内,用石块封上口。
上述三种野葬法局限于少数地区,不带普遍性。
(七)多次葬
这是流行康区的一种葬法,即如果夏天死人,火葬要污染环境得罪天神引来天旱,故只好土葬,秋收后再挖出火葬,最后将骨灰水葬。这就是多次葬。
(八)幼儿简葬
藏族幼儿夭亡,死后不举行什么葬礼。把尸体放入陶罐中,盖好埋入专门安葬幼儿的墓地,有些直接投入江河之中,然后请僧人念经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