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低收入家庭核对系统将立项 核查难或成为历史

四川低收入家庭核对系统将立项 核查难或成为历史

发布时间:2016-03-23
  “低保对象真实经济情况核查难”今后可能成为历史。3月21日,记者从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获悉,该中心已完成我省低收入家庭核对系统可行性分析,正在准备项目立项工作。跨部门的低收入家庭实际经济水平核查体系建成后,被核查家庭的房子、车子、存款等多项经济指标都将一清二楚。
  根据现行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等方面。工资性收入可通过调查就业和劳动报酬、福利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获取;经营性净收入可通过调查工商登记、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获取;财产性收入可通过调查利息、股息与分红、出租房屋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情况等获取,实物性财产可通过调查房产、车辆等拥有情况获取。核对工作需工商、税务、房管、车管等多个部门参与。
  由于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有很多形式,单靠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张榜公示等方法并不能完全核查准确的经济状况,借助互联网技术打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将大大有利于家庭经济核查。
  两年前,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民政厅成立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根据《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对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级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共享相关信息。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经济适用房、教育、司法等多种救助方式也可通过该平台核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据悉,民政部已与公安部和中国银联签订了数据共享协议。也就是说,系统建成后,人员(低保户)死亡等信息将及时被共享到家庭经济水平核查体系,家庭的银行存款也可被共享到家庭经济水平核查体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出现“死人吃低保”“开车的吃低保”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