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

四川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

发布时间:2016-04-28

   为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带头示范,把合格党员的标尺和新时期党员的先进形象立起来,近日,省委组织部出台文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

  根据要求,要在党员个体中围绕带头践行“四讲四有”要求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要在单位内设机构、企业生产科研团队、服务窗口、社区院落等党员团队中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基层和干部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群众优质服务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单位;要在各行业(系统)中围绕优化行业行风、提升社会形象创建共产党员示范行业;要在县市级城市中通过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示范行业的创建,打造共产党员示范城。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