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前 四川民族地区实现每个贫困村有“农民夜校”

11月底前 四川民族地区实现每个贫困村有“农民夜校”

发布时间:2016-08-30

  我省印发关于在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贫困村开办“农民夜校”的通知

  每所夜校都有一个不少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视频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

  每所夜校至少有6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教师,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等带头讲课

  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至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年对当地所有贫困户进行全覆盖培训,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普遍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

  按照“七有”标准,今年11月底前实现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贫困村“农民夜校”全覆盖。8月23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贫困村开办“农民夜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夜校开办有关事宜提出明确要求。

  为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省将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师资、有教材、有制度、有活动的“七有”标准,结合实施“远程教育扶贫行动”,在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每个贫困村开办一所“农民夜校”。夜校将利用晚上、农闲等时间开展脱贫培训,帮助当地群众了解扶贫政策、坚定脱贫信心,掌握农业技术、提高劳动技能,学好普通话、树立新风正气。《通知》要求,原则上9月底3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成立“农民夜校”,今年11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夜校每年对当地所有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脱贫培训,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普遍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农民夜校”办学场地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主,统筹整合村级学校、“一村一幼”教学点、民俗文化院坝、农家书屋、居民院落等场地资源,确保每一所“农民夜校”都有一个不少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视频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在牧区群众远离定居点放牧期间,也要落实相对固定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夜校教学。 驻村工作组长或第一书记为夜校负责人。

  在师资教材方面,《通知》要求每所“农民夜校”至少有6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教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工作组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带头上讲台,今年内至少到“农民夜校”讲一次课。同时还要邀请本地技术能手、致富能人、模范人物展开宣讲,组织各级“脱贫攻坚师资库”教师送教下基层。因地制宜,我省将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群众需求和民族地区发展民生稳定开发引进一批教材,并在市、县两级建立专用教材库。“农民夜校”成立后,将结合“五个一批”扶贫行动,在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生态扶贫和移民搬迁、低保政策、医疗救助和灾后重建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夜校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至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次的学习情况将实行台账纪实管理。在教学方式上,将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实践锻炼、文体活动等方式组织教学,开展技能比武和学习能手评选,同时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好分片分组教学、上门送学、结对帮学和远程辅学。

  此外,《通知》还要求“农民夜校”建立培训需求调研、培训信息预告和培训学时管理等制度。各级组织部门将加强组织保障,及时制定规划方案,并将“农民夜校”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组织引导相关部门将工作力量和项目资源向“农民夜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