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上的古生物化石

高原上的古生物化石

发布时间:2016-09-02

30.1

鱼类化石。

30.5

三叶虫化石。

30.2

扇贝化石。

30.3

鹦鹉螺化石

30.4

这种海螺化石在珠峰地区很常见。


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在西藏的诸多化石中,尤以珠穆朗玛峰东侧定日县的化石群最为著名,以产地起名为定日化石,西藏其他地方产化石应统称为喜马拉雅化石。

历史悠久种类繁多

古生物化石指人类史前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包括植物、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等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它是地球历史的鉴证,是研究生物起源和进化的科学依据。古生物化石不同于文物,它是重要的地质遗迹,是我国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在西藏发现的化石大多形成于三叠纪至白垩纪,距今约一亿五千万年左右,其典型的化石就是菊石、鹦鹉螺、三叶虫。当然,还有千姿百态的无脊椎动物化石。从目前收藏的定日化石看,众多贝壳化石是在一次突然的地壳变动中形成的。定日螺的触须和吸盘随化而石;鹦鹉螺的仔螺仍寄生在母螺身上;“乌贼状扇贝”、“同心弓状梳贝”等螺纹清晰,螺纹沟脉络条纹清楚,这说明它们在成石之前没有侵蚀腐烂。

成石之后,它们随古海底板块碰撞而碰撞,又随喜马拉雅隆起而隆起,使我们得见其尊容。前些年,在去珠峰和定日的分路口上,几元、几十元就可买一个完整的化石;现在,定日县对化石区进行全力的保护并严禁开采。

此外,1976年秋,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队古脊椎动物组还在昌都达马拉山西坡,海拔4000—5000米的高度发现了大量恐龙和其它脊椎动物化石。科考人员根据原有一点线索,在约十公里的范围内,发现了五个化石产地,发掘出约四吨重的二十多箱爬行动物和鱼化石。初步鉴定有十余个类别,新属新种约十个左右。标本有脊椎、肋骨、肢骨、部份头骨和大量牙齿。其中一个化石点就找到恐龙牙齿三十多个,这在其他地区的同层位中是少有的。

达马拉山脊椎动物化石可分三个动物群:第一动物群为鱼鳄动物群。含软骨鱼类的鲨类、硬骨鱼类的硬牙齿鱼类及其他方鳞鱼类等,还有爬行动物的鳄类、蛇颈龙等。第二动物群为蜥龙动物群,组成简单,全是陆栖的爬行动物。主要是蜥脚类的妖龙类,食肉龙类的巨齿龙类,虚骨龙类的始颌龙类等组成。第三类动物群是蜥脚恐龙动物群,腕龙类恐龙是其主要成份,还有蜥蜴类化石,也是陆栖的爬行动物。

严格保护合理利用

古生物化石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远古时期生命的发生、发展和灭绝的过程;另外世界上的生物只有10%左右经过石化才得已保存为化石,加之找到化石机遇困难等等,这就是化石的珍贵性所在。一旦人们发现了保存好的化石或新的属种,往往会给生命科学研究带来新的突破和认识上的飞跃。这就是化石的科学价值真谛。近年来,随着研究热、收藏热、开发热等现象日益升温,古生物化石被广泛关注,化石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古生物化石的破坏也不容小视,一方面是自然风化造成的破坏,另一方面就是人为的破坏。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人为破坏是极其严重的。

其实,化石的“保护研究”与“开发利用”并不矛盾,科学家们并不反对开发利用,关键是怎么开发利用。一种是简单地“挖化石,卖化石”,获取这种以破坏资源为惨痛代价的短期经济利益。另一种是保护好化石产地,科学地发掘、深入地研究;借助于科研成果,在科学家的指导下,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遗址博物馆或自然历史博物馆,展览陈列这些化石,进行科普教育;开发以化石为特色的地方旅游资源,进而带动地方旅游业和经济发展。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开发观和利用观。

我国还专门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规定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随着我区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也迫在眉睫。由于古生物化石种类繁多,只有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力量对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行保护,并鼓励和促进对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才能实现对古生物化石的科学、高效保护。同时,化石立法也需要完善,要讲究科学、透明和可操作性。保护古生物化石,不仅仅是国家的事,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