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9-27

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四川省散装水泥应用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四川省散装水泥应用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关于批准《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朱鹤新作的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项目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资源开发补偿和资源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法院院长王海萍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我省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以及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书面听取了其他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68人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7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2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陈文华应邀参加会议。


9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