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拿出整套保障举措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川拿出整套保障举措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16-11-07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积极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我省将创新开展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认证制度,积极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大园区+小农场”等经营模式,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等方式建立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鼓励龙头企业到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支持供销合作社搭建全省和区域电商平台和为农服务综合平台,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利用农村“四荒”资源发展适宜种养业,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相关扶持政策同等对待,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面向社会资本开放。

  为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我省将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渔林结合,大力发展优质粮油,做大做强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经作产业,在巩固“川猪”优势同时加快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禽、水产业。同时,推进农(林)业园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古镇新村等各类乡村资源,创建各类旅游品牌。此外,还将打造全省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农产品集散、物流配送和展销中心。相关扶持资金将向贫困地区倾斜。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着力建立直接受益、股份合作收益、综合受益等多形式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让农民在融合发展中居主体地位,分得更多利益。

  我省将在组织领导、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拿出整套保障措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融合工作作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以县市区为基础建立融合发展电商服务平台,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加大投入。省上将发起设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此外,将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探索建立特色农业保险省市县联保制度,探索“创新券”等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形式,每年选择一批重点项目扶持大龙头、打造大品牌、做强大产业。各市州将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及部分乡村社区开展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