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地区藏族婚嫁方式基本与其他藏区相同。
——摘自2006年9月出版的《林芝地区志》
珞巴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严禁姑表婚,盛行姨表婚,认为姨表婚是“用金子也换不到的婚姻”。婚姻基本是父母包办,男女长到十七八岁时,父母为子女找对象,商议婚嫁。经男女双方同意后,请巫师杀鸡问卜,择良辰吉日,举行结合庆典。结婚那天,由男女双方父母主持,全村男女老少前来贺喜,然后杀鸡宰牛,请客人们吃喝。一般这种吃喝要进行数日,吃不完的肉食,客人走时,每人分一点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