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嘎第一次到戈玛家,是在藏历新年初三那天。
天气不错,阳光火辣辣地烤着有些冰冻的土地。到处泛着一种焦黄的、灰溜溜的甚至有些刺眼的光。
香肠味儿、香猪腿味儿夹杂着鞭炮的硝烟味儿,从家家户户的门口、窗户甚至墙壁之间飘荡而出,飘到田间地头,飘上枝头,飘到每一条狭窄而曲折的小路上。
嘎嘎顶着一头浅浅的卷毛,圆筒一般黝黑的脸,像一只堆满讨好笑容的刺猬,在阿本叔叔身后,拎着一根腊肉,走进戈玛家漆黑斑驳的大门。
戈玛突然看到阿本叔叔和一个陌生男人走了进来。她飞快站起身来跑到自己的房间,将门死死拴上,然后一骨碌爬上床,拉过被子将头死死蒙住。
“戈玛,戈玛。”本初一边往楼下跑,一边责骂道:“这个死女子!”
“稀客哟稀客!”本初脸上堆满了泥土一样的笑容。
她端来两张细长的条凳,端放在院坝中央:“今天天气好,晒晒太阳。”
她又火急火燎的跑进厨房,拎着一把漆黑的茶壶和几只土碗,给客人倒上茶,然后又跑到偏房,端了盆泛黄的苹果过来,里面还有些核桃之类的干果。
“还没吃饭吧?这么大老远跑来,我去给你们热点饭菜。”本初像一只肥大的老鼠,在阿本和嘎嘎眼前跑来跑去,脸上,始终堆着泥土一样高低不平的笑容。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吃过饭来的。”阿本制止了本初,这也是本初愿意看到的,她实在不想做这些家务,戈玛这死女子又不来帮忙。
“不要客气哟,到我们家来了就当成自己的家哈。”本初一屁股坐在阿本对面,结满老茧的双手,很自然的放在腿上。
阿本和嘎嘎脸上也同样堆着泥土一样的笑容。
阿本搓了搓手,从衣服口袋出掏出一包“红芙蓉”卷烟,抽出一支,用火柴点着,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笑呵呵的对着本初说:“这个小伙子叫嘎嘎,是我们邻居,今年二十八了。”
一股浓烟从他口腔里飘了出来,在他的呼吸中,像蚯蚓一样蜿蜒飘飞,烟雾中,他削瘦的脸像被抽干水分的花椒粒,肌肉僵硬,有一种剥裂感。
嘎嘎略有些腼腆的向本初小声喊了句:“嬢嬢”,脸上的讨好的笑容更加的浓烈。
应了嘎嘎以后,本初笑吟吟的看着阿本和嘎嘎:“来来来,不要客气,吃个苹果。”
“不了不了,都是老熟人了,虽然平时很少走动,也不要这么稀辣(热情)嘛,再说了,你们家大女子洛娜不是我们家隔壁子多?我们是经常走动的,关系也很好。”阿本抖了抖烟灰,扯开嘴角,使劲让脸上的笑容更加浓烈,这让他高耸的颧骨有些变异,焦黄的牙齿上,还粘附着半片青菜叶子。
本初不自觉的伸出手指,用指甲在自己的牙齿上划了划。
“就是就是,我们家洛娜嫁到你们那里,离家确实有点远,也没个熟人,幸亏有你们帮衬着,她回家的时候也经常说起你们家,说你们家没少帮她的忙。这个,真是太感谢了!”本初借坡下驴,接过阿本的话头。
头顶的炙热的阳光丝毫没有变温柔一点的意思,愈加辛辣了。
院内坐着的三个人,脸上堆满了泥土一样憨憨的笑容。
躺着床上的戈玛,心里像就烧着一堆火,烧得她很是心慌。她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激烈而响亮。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她无比紧张,感觉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嘴巴,全身的汗毛都直直竖立了起来。她害怕极了,她使劲拽着被子,用被子将身体裹紧又裹紧。
当她看到陌生的嘎嘎,她能感觉到,阿本叔叔和这个陌生的男人是冲着她来的。她想都不敢想身边突然睡下一个陌生男人是怎样的让人羞涩和恐惧。上学读书那儿,在班上连话都不敢说的她,从来没想过这么让人恐惧的大事,这对她来说,死都比这事要容易一些。
“我们今天来……”阿本大声咳了一声,然后,张大嘴巴,咳出一口痰,扭过头,“呸”的一声,吐在身后干黄的地上。“我们今天来,主要还是想说说你们家戈玛和嘎嘎这小伙子的事情。”阿本嘿嘿的笑着,又从包里掏出卷烟,点燃,猛烈的抽了一口。焦黄的手指夹着卷烟,像瘸了腿之后上的夹板。
“噢!”本初顿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开始减淡,她动了动嘴角,一脸严肃的说:“要得。”
语言简洁得像一根蒿草,让人找不到结成捆的理由。
阿本又嘿嘿一笑,说:“嘎嘎这个小伙子,勤快,老实,劳力好,还有一手石匠手艺。上面还有两个哥哥,都已经结婚生娃娃了。”
“他家的条件喃,说不上最好,但也不是很差,其他人家有的他们家也有。主要是,他们家几个哥哥,他妈老汉(爹妈)修房子也老火(很困难),所以就决定让嘎嘎当上门女媳,这事儿,和你们家也很般配。”阿本接着说:“你们家老四是唯一一个男娃娃,他不是考起学校,现在已经在外面参加工作了多?他肯定是不得回来的嘛。你们家现在大女子和二女子已经嫁出去了,就只剩老三了,也只有找个上门女媳了,毕竟你和拉尔布还需要他们来养老嘛。”
在这片寨子里,家里有一个参加工作的孩子,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但问题也出现了,本来是打算让老四养老的,房子也是给他修的,可他现在参加工作了,以后除了逢年过节回来探望一下,不可能娶个农村媳妇照顾她们。当然,她们也不愿意老四娶个农村媳妇,那也太不般配了。
“是啊!”本初低下头整理了一下搭在腿上的围帕,复又抬着朝着阿本说:“我们家确实现在也只有戈玛在了,全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靠她一个人做。自从老四工作以后,我们也只有打算找一个上门女媳,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家戈玛,虽然胆子很小,很害羞,人前都不太敢说话,打不出一点粮食,但勤快又老实,做起活路(农活儿)来,头是头脚是脚,麻利得很,家里家外她都收拾得妥妥当当的……”
“这个我们都知道,我就是听到你们家戈玛勤快得很,才打的这个主意,嘎嘎也勤快,所以我觉得他们很般配。”阿本小心翼翼的打断本初的话头,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消失,变得无比严肃。
嘎嘎坐在阿本旁边,不发一语,脸上始终堆着讨好的笑容。他不停的搓着手,缓解着他内心的紧张和不安。炙热的阳光下,汗液像一个永远不知疲累的小鬼,悄悄钻出他的肌肤,让他本能的焦着起来。
“这个样子嘛,让嘎嘎这小伙子来我家做几天活路,看看他的劳力。”本初说到这里,急忙向阿本和嘎嘎摆了摆手:“我不是不相信你们说的话哈,重点是我们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主要还是看劳力好不好,对不嘛?”
阿本也连忙向着本初摆了摆手:“这个当然这个当然。”
本初继续说:“当然,我还要问问拉尔布和戈玛的意思。”
“女子大了,也有自己的主意的。”本初不好意思的说:“还有,嘎嘎你是咋个想的?”
嘎嘎使劲的搓了搓手,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般,朝着本初说:“我没意见,我都听你们的。”然后很快低下头,继续使劲的搓着手。
阿本呵呵的站起身来:“那就这样定了,让嘎嘎在你们家做十天八天的活路,你们先观察一下,然后给我扯个回销(作个答复),如果可以,我们就尽快把这件事情办了。”
“要得要得。”本初也及时的站起身来。微笑着看着阿本。
“那今天,要不嘎嘎就住你们家,毕竟两家隔得太远,跑来跑去也麻烦,是吧?”阿本委婉的说:“时间也不早了,我也准备回去了。”
本初象征性的去拉阿本:“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住撒,都大下午了,回去天都黑了。”
“不了不了,我回家还要抱孙子,我们家孙子晚上就要我,哪个都不要。”阿本笑呵呵的善意的推开本初,朝着大门走去。
走到门口,阿本回头朝着嘎嘎说:“好好做活路哈。”然后又满脸堆笑的对本初说:“不送了不送了。”
头顶的阳光开始变得柔和,像姑娘轻缓的抚摸,让人再也感觉不到焦着和不安。
只有戈玛,她的心就像欠收的庄稼一样,凌乱而贫瘠。她始终紧拽着被子,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她也不敢起床下楼,她不敢看到那个陌生的男人,她也不敢看到自己的爸妈,她觉得这件事情是非常让人害羞的一件事情。
午夜,山村幽黑而静寂。
本初心里像烧着一把火,烧得她焦渴而慌乱。拉尔布坐在床沿,一声不响的抽着闷烟,一口接着一口,通红的烟头在昏黄的灯光下一闪一闪的,像婴儿的眼睛。
“不要再耗下去了,明天天一亮,隔壁邻居都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本初再也熬不住了:“这个该死的女子,这些事情咋不早点说嘛!”她抿着苍白的嘴唇,脸色也显得愈加苍白。
拉尔布掐灭烟头,不停的咬着牙齿,发出“咯咯”的声音,声音就像一个幽灵,慢悠悠的渗入紧缩的肌肤,让人感觉无比寒冷。
“你守着她,我去找松秀来商量商量。”拉尔布一咬牙,站起身来,脸上堆满尴尬地,无可奈何地表情。蓬松、杂乱而又灰白的头发下,发硬的头皮让他浑身不自在,一种从未有过的折磨和羞愧之感,就像一把镰刀,将他冷若冰霜的脸,割裂得千疮百孔。
“快去快回。”本初顺手从窗台上拿过一把手电筒递给他。她的语气急速而低沉,像一声闷雷:“我去给死女子做点吃的。”
两个小时左右,拉尔布回来了,背后跟着松秀。松秀是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走路做事风风火火的,显得很干练。两个人都汗流浃背,嘴唇微张着,不停的喘着粗气。顾不得让松秀休息片刻,本初拉着松秀的手,火急火燎的走进戈玛的房间。
戈玛安静的闭着眼睛。她不敢看到阿妈,也不敢看到松秀,更不敢说话。她很害怕,虚脱的身体悄悄颤抖着,她尽力控制,可稍微一用力,就会又累又痛。她咬着牙,脸型变得极为扭曲,额头上冒着豆大的汗粒,打湿了她杂乱的长发,也打湿了她的眼睛。
“你看看,你看看,这个死女子做的好事。”本初压低声音,小声对松秀说。她一脸怒气,手指有些颤抖。
“现在这个时候,你也不要骂她。她本来从小就胆小,啥子话都不敢说,这个你们又不是不晓得。”松秀走到戈玛跟前,探头看了看,扭过头对本初说:“我们出去说。”
“你们也是,这么大个事情,你们平时咋就没看出来?”松秀一屁股坐在另一张床沿上,责怪着拉尔布夫妻:“你们也太大意了。”
“唉,哪个晓得嘛,这个死女子本来个子就小,平时围起围帕,根本就不出怀,咋看得出来嘛?如果不是今天背粪背多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晓得哦。”本初无可奈何的说。
“现在我们是真不晓得咋个办了。”本初望着松秀,眼神急切而充满渴求。
“这个样子,我趁着天没亮,先把娃娃抱回去,就说是我们家老大早上上街捡到的。”干练的松秀一拍大腿,立马作出决定。 “以后,这个娃娃就是我的孙子,你们也不用负担啥子,多养一个娃娃还是没得好大问题的。”松秀站起身来,一脸严肃的说:“以后,我们都不能再提这个事情,也不能给任何人说,不然让别人知道了,戈玛这一辈子是抬不起头了。”
“好好好!”拉尔布和本初也站起身来,一脸的感激,像冬雪过后开枝散叶的春天,来得很及时。
“时间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天都要亮了,我得赶紧回去。这一路有点远,路上又黑,我又要抱娃娃,还要拉尔布送一下,帮忙照个电筒。”松秀径直朝着戈玛的房间走去。
戈玛想哭,她还没来得及看到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让人抱走了。她又不敢哭,她知道自己生下这个孩子,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错,很丢脸,让她阿爸阿妈没办法见人,她自己也没办法见人。
可她真的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她的心就像有一把刀,无情的割了一刀又一刀,她紧紧咬着被子一角,身体不停的哆嗦着。
藏历新年初五,清晨的阳光就像一张干净透明的纸,在光与影的投射下,折射出初恋情人一样的光芒,有点清凉,有点寒冷,又有点温暖。一如既往的好天气,让今年的藏历新年过得有点与众不同。这是一个让人感觉不到冬天的藏历新年,一切,都是暖洋洋的。
夏彭拎着行李,沿着陡峭蜿蜒的山路向上行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他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废人,而这条似乎看不到尽头的山路像一个张着大嘴巴的魔鬼,正狞笑着,随时准备将孱弱的他一口吞掉。
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一头新潮的带着典型都市色彩的发型,一张略黑却带着自信的脸,就像一枚结在枝头青涩的苹果,透着淡淡的香味。
“唉,这就是久了不做农活儿的下场。”夏彭在山路上站定,透过栅栏看着林荫深处若隐若现的家,自嘲着。他喘着粗气,额头上的汗珠,在阳光下透着疲惫的光影。脸上,依然挂着自信的,春天一样的笑意。
山路倚着一条山涧,从森林里穿行而过。夏彭就站在一颗歪脖子松树边下面。这个地方他很熟悉,从小到大,和姐姐们上山打柴割草,都会在这棵歪脖子松树下歇歇脚,和姐姐们打打嘴仗,嬉闹一番。
松树正北方向,就是山涧,山涧上面,并列铺着几根圆木,圆木尽头,就是一扇细木捆制而成的,极为简陋的栅栏,一条小路从栅栏一直向前延伸,近一百米处,就是夏彭的家。
栅栏的左边,生长着一小片白杨树,光滑的、银白色的身体笔直的冲上云霄。右边,是一块很大的地,地里种着苹果树、梨树,还有很多种类的蔬菜,角落,还有一大片集合草(用作猪食,生长速度很快)。
夏彭放下行李,理了理西装,蹲下身去,掬起山涧水洗了洗脸,然后,又掬起一捧水,递到嘴边,猛喝了几口。冰冷而香甜的味道瞬间散布全身,像久患的疾病瞬间得以痊愈,浑身有说不完的自在。“舒服!”他站起身来,拎起行李,打开栅栏,径直朝着家走去。
门前拴着的老狗一见到他,立即欢快的摇起了尾巴,眼神中,满是欢喜。家里很安静,就像阳光一样安静。
夏彭攀上楼梯,终于看到阿妈本初正在织着毪子。本初看到夏彭突然出现,眼里掠过一丝惊喜,瞬间消失不见。“回来了嗦。”本初的语言平淡而简洁,像一把犁头插进土地,引不起任何一个人的惊叹。
“嗯!阿妈。”夏彭的回答一样简洁。
“厨房里有茶,应该还是温热的,你自己去喝点。”本初一边继续织着毪子,一边笑吟吟的对着夏彭说:“喝完休息够了,帮我把两袋玉米背到楼下哈。”
“要得要得,我现在就背。”夏彭将行李放进房间,很快钻了出来,对着本初嘿嘿的笑。
夏彭找来绳索,脱下西装,穿起本初身边的垫背(布衣,很厚,做农活时为保护背部和肩部的一种工具),吃力的将一袋玉米抱上一个陈旧的箱子,脸瞬间憋得通红。
本初看着夏彭,哈哈大笑:“小少爷哟,天天坐办公室,没得劳力了哇?还背得动不?”
本初张大嘴巴笑着,脸上绽放出一朵硕大的、纯色的花朵。
夏彭扭过头,故意朝着本初做了个鬼脸:“看不起我嗦,不就一百多斤么,小意思。”
这一百多斤的重量把他折磨得着实不轻。他的身体越来越低,最后,成了一个标准的阿拉伯数字“7”。他的胸口开始发闷,呼吸开始发紧。
本初看着夏加,眼神中掠过一丝心痛,转瞬又消失不见。她不再看夏彭,低下头继续纺织着毪子。
一会儿功夫,夏彭又爬上楼,手里拿着绳索。夏彭每次回家都是这样,几乎都顾不上休息就开始帮家里忙这忙那的。背完玉米,夏彭紧挨着本初坐下,伸出手缕了缕本初头上散乱的头发:“阿爸和阿姐他们喃?”
“地头做活路去。”本初嘿嘿的笑着,眉头的皱纹一抖一抖的。
“我去看看阿爸阿姐。”夏彭一骨碌爬起来,准备往下楼下走。
“还有一个你不认识的人哟!”本初神秘的对夏彭说。
“嗯?”夏彭看着本初藏不住秘密的脸,微微一惊,既而坏坏的一笑,伸出手指着本初说:“我晓得了,嘿嘿!那我更要去看一下了哟。”
说完,他抄起挂在柱头上的西装,一边穿着,一边风风火火的跑向楼梯。
“慢点慢点!”本初的声音被甩得远远的。
夏彭被好奇的本能驱使,脚下,就像装了轮子一般,飞快的在通往自家土地的小路上急走。“嘿,好耍。”夏彭一边小跑一边笑,腰板挺得笔直。
远远的,他看到阿妈和一个陌生的男人正在耕地,阿姐挥舞着锄头在不远处敲打着大大小小的土块。他正了正衣装,挺了挺胸,好让脸上的表情更加自信。他放慢速度,散步一般,慢悠悠的朝着阿爸和那个陌生男人的方向走去。
犁头过处,灰黄而干涩的土地,像浑浊奔涌的水流,一层一层翻卷开来,厚黑而潮湿,透着淡淡的泥土清香,在风中慢慢扩散,飘过夏彭洁白的西装衣角,羞涩的隐藏起来。就像拉尔布黝黑而褶皱的脸,写满了阳光照耀的时间和年复一年春种秋收的生活。
这一夜,嘎嘎睡得并不踏实。整夜,他都在盘算着,早上起床要找些什么事情做。天色微明,嘎嘎便从床上爬了起来。他尽量放慢速度,小心翼翼的穿衣穿鞋。他不能惊动任何人,否则会被人认为没有教养,不会替别人考虑。他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门,举起双手,使劲伸了个懒腰,然后轻声吧哒了一下嘴巴,趁着微明的光,四下张望着。
暗黑而微弱的光,爬上嘎嘎圆筒一般的脸上,爬上那卷得像绵羊一般的短发上,静悄悄的,有些寒冷,不经意的拉扯着黎明的衣被和惺忪的睡眼。少时,他朝着厨房走去。
火塘里猛烈燃烧的火光,映着他毫无表情的脸,像一棵停止生长的老树,静静地在光阴中等待着腐朽。铁锅慢慢的冒出热气,开始发出让人有些烦躁的响声。
一阵激烈的脚步声从里面楼梯传来。嘎嘎还来不及有所反应,戈玛就钻进了厨房。
灯光昏黄,戈玛根本没注意灯是开着的。她看到嘎嘎坐在灶前,正盯着她。她内心本能的羞怯和尴尬瞬间像炸弹一样爆炸开来,蔓延到她全身,她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她努力逃避着嘎嘎的目光,努力想找点事情做,可这时候大脑却一片混沌,根本不听使唤,不知道该干什么。
嘎嘎低下头,捡起地上的一截早已干枯的树枝,拿在手里,一截一截的掰断,脸上,同样流露出尴尬的神情。
她慌乱的走到灶后,一瓢又一瓢的将中锅里刚刚烧好的茶水舀起,掺进茶壶。她紧抿着嘴唇,脸上大小不一的雀斑跳跃着,像在讥笑着她的懦弱。她的手发着抖,心跳得厉害,她不敢说话,如果可以,她甚至不敢动弹。
嘎嘎就像一个机器人,一直像一个没有思想的机器人一样,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添柴火、掰树枝,掰树枝、添柴火……
,为了将这尴尬的该死的时间缩短一些,戈玛不停的加快做饭的节奏。等到阿爸阿妈起床,她心里就有安全感了,她就知道自己的手腿该放在什么地方了。
整整一个早晨,他俩没说一句话,甚至都没好好看一眼对方。吃饭的时候,都像犯错的孩子一般,低着头,不发一语。甚至伸手夹菜的时候,也努力着将头低下去。
拉尔布和本初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只是一味的客套着让嘎嘎夹菜,多吃点。
“阿爸!”夏彭站在地边,欢喜的喊了一声。
拉尔布拽住拉绳,扭过头:“回来了哇!来耕几犁头不?”他的脸上露出了婴儿般的笑容,笑容被汗水打湿,突然看到在外漂泊的孩子回家,他的心是无比欢喜的。
“等哈儿嘛,我现在没换衣服。”夏彭嬉笑着说。
一侧,嘎嘎也拽住拉绳,友好的朝夏彭点头打了个招呼。
夏彭用同样的方式回应了一下嘎嘎,然后朝着戈玛大声喊道:“阿姐,我回来了!”
戈玛停下锄头,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液,嘴里“呼嗬嗬”一声:“累了吧?”她的声音里也充满欢喜,语气简洁而透亮,还有些颤抖,想必是累了。
“没有没有!”夏彭的声音青春,热情,极富穿透力。
拉尔布将犁头深深的插进土里,然后朝着夏彭站立的地边走去,然后一屁股坐在泥土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燃,猛吸了两口。夏彭直勾勾地盯着还在认真犁地的陌生男人:“他就是……”
“嗯!”拉尔布从鼻孔里闷哼了一声:“他叫嘎嘎,阿本叔叔的邻居。”说完继续抽起他的烟。焦黄的牙齿不规则的排列着,像刚被犁过的土地。
夏彭的眼睛像高明的探测仪一样扫视着嘎嘎的一举一动,似乎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被他用心的刺穿,然后像个解剖专家一样,认真的翻阅和查找着最不为人知的真相。数分钟后,夏彭收回眼光,蹲在拉尔布身边,小声说:“这人不老实,有点懒!”
“啊?”拉尔布抬起头,有点怀疑的看着夏彭:“不会哟,从今天一大早他就开始忙,忙到现在也没休息,很勤快呀!”
“估计是装出来的。”夏彭紧接着拉尔布的话头:“你看哈,他犁地的时候,犁头插得很浅,调头的时候,不是提起犁头,而是直接拉过去。说明这个人不是很老实,有点爱占便宜,偷奸耍滑的。”
“是不是噢?”拉尔布抬起头,半信半疑的盯着夏彭:“这样也能看出来?”
“哎呀,不相信看嘛,过不了几天,他就会原形毕露。”夏彭自信的一笑。
他必须提醒阿爸阿妈,他坚信自己看人的眼光不会错。他太清楚自己的阿姐戈玛从小到大一点主见都没有,而且胆子还很小,如果不去保护她,她只有吃亏的命。从小到大,他和三姐戈玛的关系最好。戈玛总是把分给自己的糖果留着,自己只吃一丁点儿,剩下的几乎全部都会给他,他也总是习惯在戈玛那里要吃的,他从来没失望过。
当他懂事开始,他就告诉自己,一定要保护好戈玛,不能让她吃亏,一点也不能。
接下来的几天,夏彭总是有意无意的和嘎嘎套近乎,试图套取更多隐秘的东西。他做得很自然,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大字不识一个的嘎嘎,很快就掉进了夏彭设好的圈套。在夏彭面前,他说话越来越自然,越来越大声,偶尔还会和夏彭开开玩笑。他有什么想法,也会时不时的透露给夏彭。
只几天时间,夏彭便将嘎嘎摸了个通透,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
嘎嘎爱喝酒——这一点他非常反感;嘎嘎好勇,是个容易打架生事的主;他骨子里有一些享乐主义,有点爱玩,不是一个能靠得住的人。他找机会悄悄将自己的发现告诉给阿爸阿妈,并建议他们找个借口让他回家。
他说,这办法他想,让他们不要操心。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一个紧急电话将他催回了工作的地方。
夏彭再一次回家,已经是八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而在这漫长的八个月时间里,戈玛却像一个被拦腰斩断的秧苗,丧失了最完整的生长姿态。
直到现在,她都不明白,那个夜晚,嘎嘎是怎样爬上自己的床的,她也不明白,自己在那一晚到底做了什么。她只记得,她不敢出声,害怕得要死。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记得刚入夜的时候,阿妈抱着一张大红的新被子,将他的床铺了又铺,只记得有个男人就那样奇怪的睡在她身边。
第二天天亮后,她一早起床,开始收拾家务。她的心,就像一扇尘封已久,挂满灰尘的门,被莫名其妙的打开之后,再也没有了神秘与恐惧。她开始和他说话,她知道,他就是她的男人了,一辈子就那样过下去了。她只是觉得,自己有了男人,接下来应该就是生养孩子的事情了。
戈玛快做好早饭的时候,嘎嘎起床了。
他一边走出房门,一边穿着深灰色仿皮外套。他慢吞吞的走到中楼中央,使劲扭了扭脖子,圆胖胖的脸上,像抹了几斤陈年的猪油,让黝黑的肌肤散发着一种异样的光芒——像褪去锈斑的铁具,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的一种并不太温和甚至有些刺眼的光芒。
——没日没夜干了那么久,今天,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他眯着眼睛,朝着阳光直射的方向看了看,然后用力的揉了揉本还惺忪又笑被阳光刺痛的双眼,哂然一笑,原地蹦了蹦,然后转身下了楼。
胡乱的洗了一把脸,然后懒洋洋的坐在灶前的长凳上,漫不经心的看着忙碌的戈玛,脸上的笑容有些异样。他的目光就像一种讨厌的苍蝇,始终围绕在戈玛四周,这让戈玛感觉到浑身不自然。
“口干得很,给我倒碗茶喝嘛!”嘎嘎背靠着墙壁,朝着戈玛说,语气像是命令,又像是在请求。
戈玛依然飞快的切着菜,刀划过成块的土豆,落在厚重的实木菜凳上,发出急速而节奏均衡的“得得得”的声响。“搞不赢(忙,没时间),自己倒!”她的语言依然简洁得像一根快烧尽的柴木:“天都大亮了,我等哈儿还要喂猪放牛。”
戈玛的语气冰冷,不带一丝色彩。似乎昨晚他们之间完全没发生过一点亲密的事情。嘎嘎笑了笑,似乎他早已习惯这样的戈玛,或者说戈玛在他的意识里,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他坐着没动,依然把有些挑衅的目光投放在戈玛身上,一刻也不离开。
戈玛放下菜刀,拿过洗碗用的洗碗布,擦了擦手,然后伸手从案板上方的碗柜里拿出一只土碗,走到小锅边,拎起菜壶,倒上一碗清茶,放在灶前案头上,既而又走到案板面前,拿起菜刀,开始切菜。
嘎嘎伸手端过茶碗,吹了口气,然后小口喝了一口。张大嘴巴“哈”了一声,一排不太白的牙齿,嬉笑着,无端的嬉笑着。滚烫的清茶让他舒服而自在,他不由得“嘿嘿”的笑出声来。
戈玛扭过头,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有病!”
“吃完早饭我要回家一趟,下午回来。”他的语气依然懒洋洋地,却没留下一丝商量的余地。
“随便!”戈玛的语气依然冰冷,没有一丝感情。
早饭过后,嘎嘎回家了,戈玛和她阿爸阿妈依然习惯性的操持着各种农活儿。
直到第三天入夜时分,嘎嘎回家了。一脸醉意,踉踉跄跄的进了家门。而这时,拉尔布和本初已经上楼休息了。
“屋头……事情多,几天……帮……了。”他语无伦次的对着正在收拾灶台的戈玛说。
空气里弥漫着酒精的味道,这让戈玛异常恶心。她丝毫没理会酒醉的嘎嘎,自顾自的清理着灶台。“给我倒碗茶,口……干死了。”嘎嘎的声音粗鲁而大声。他像一头死猪,瘫倒在灶台前的长凳上。
戈玛没好气的看了嘎嘎一眼,然后倒了一碗茶,“啪”的一声放在灶台上,头也没回,走出厨房,上楼进了房间。
“瓜婆娘!”嘎嘎张开醉意十足的眼睛,嘴里嘟囔着责骂着戈玛。“瓜……婆娘!瓜……”嘎嘎终于支持不住,倒在长凳上,沉沉睡去。
日子就像翻书一样被轻轻翻过。嘎嘎不再像以前那样谨小慎微,他早上开始睡懒觉,中午开始酒喝,晚上还有再喝一点。隔三差五的还会出去打打牌。
这一切,都被夏彭不幸言中,拉尔布和本初越看看懊恼,懊恼当初没有将夏彭的话听进去,可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如果现在赶走嘎嘎,这让戈玛以后怎么嫁人呀?拉尔布和本初纠结了很长时间,最后,为了戈玛的一生不受欺负,一咬牙,很直接的将嘎嘎赶回了家。
寨子里因为这事儿闹腾了一阵子,不过没过多久,便已经少有人提及了。
包括拉尔布一家,都已经开始淡忘了这件事情,似乎这事情从未发生过,就像一朵云,瞬间被狂风吹散,不见踪影。谁也不会想到,怯懦的戈玛怀里揣着一枚炸弹,始终装作没事人似的,忙碌在田间地头。沉重的农活就是炸弹的引线,终于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日子里,拉响了炸弹。
戈玛早产了,怀孕六个月,生下一个早产婴儿,三斤二两重的婴儿。
婴儿闭着眼睛,沉睡在襁褓中,微微蠕动的嘴唇边,布满了弥漫的硝烟。戈玛睡在床上,像一个失去灵魂的死人。她隐约听到夏彭的声音,心里却再也找不到欢喜的感觉。她害怕看到夏彭,害怕夏彭会责怪她、骂她。
令她害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夏彭进屋的时候,手里端着炖好的猪蹄,轻声的喊着她:“阿姐,起来吃点饭。”
她背对着夏彭:“嗯,放在那里嘛,我不饿,等下吃。”她的声音很微弱,像快要熄灭的灯。
“哎呀,快点起来吃哟,这是我亲手做的哈,给点面子嘛。”夏彭调皮的声音再次响起,这让她从心里有一种温暖,好像回到了争功挣表现的小时候。
她极不情愿的翻过身,慢慢的用手支起身体,坐正,然后伸手去接夏彭手里的炖猪蹄。
“来来来,我喂你!”夏彭小心翼翼的喂着戈玛。戈玛不敢看夏彭,只是不停的咀嚼着。不多久,戈玛便将猪蹄吃了个一干二净。看着夏彭端着碗走出门去,戈玛紧拧的心慢慢的开始舒展。
夜晚,夏彭爬上顶楼,背靠着三角小碉堡,坐在屋檐边,望着远山漆黑一片,星星点点的灯光,穿过空无一物的空气,穿过他的心里。“愚昧呀!”他的心就像被刀割一般,一点一点的被撕碎在黑夜里,化作尘土,化作夜色,化作看不见的光,消失不见。
阿爸阿妈懊恼悔恨的眼神,阿姐戈玛恐惧的表情和颤抖的身体,还有那个不曾见过的孩子……还有一些和这个寨子完全不相干的影像,比如飞驰的车轮、若隐若现的短裙、浓妆艳抹的夜、放荡不羁的男女等——他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影像,也懒得去想——出现了,就是出现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神都神完了!(对低级错误的蔑视,含有幼稚的意思)”他喃喃自语,眼神在漆黑的夜里,被完全遮盖:“疯了!”恍惚之间,他在愤怒和心疼之间,在恶毒与纯朴之下,看到自己一只手拿着镰刀、一只手端着咖啡,眼睛看到了锦衣华服、霓虹闪烁,心里装满了泥土秧苗、猪狗鸡羊。他就像被一个可恶的魔鬼变化成了两个自己。一个自己正拎着一桶猪食走进猪圈,另一个自己却把目光停留在一本厚厚的书籍的某一页;一个自己似乎什么也不用想,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喂猪做饭干农活儿,另一个自己却似乎什么都要想,什么都需要知道,什么天文地理人性美丑、是非成败勾心斗角……
嘎嘎的形象越来越模糊。他闭上眼睛,仿佛看到一张纯粹得像一滴清水的婴儿面孔在黑白土地上,发出了明亮的啼哭声,像风过树梢,水过山林。他摇了摇头,脸上,露出酸枣木一般斑驳而又苦涩的笑容。
或许,十几年后……